签要保书的前一个半月
有去永和谢政璋诊所看医生
医生说是汗疱疹造成的指甲变形
我当时忘记告知了
已经核保通过一个月了了
那这样既往症不赔的话
我总共买了好心200搭一年期的防癌险跟一年期的重大伤病险跟一年期的医疗险
我业务朋友是说
现在补告知会被解约
而且小诊所不会被调病历
而且汗疱疹造成的指甲变形跟下肢缺陷造成相关失能没有因果关系
再说小诊所病历最多保留十年
假设五十年后,八十岁的时候要出险,根本调不到现在的诊所病历
而且汗疱疹造成的指甲变形跟癌症跟重大伤病也没因果关系
顶多汗疱疹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要用医疗险请领就好
请问那个业务说的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