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一般外科做了鸡眼割除手术
医生在手术同意书及诊断证明上病因皆写“皮肤良性肿瘤”
病理化验报告结果则是“鸡眼”
欲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险一般手术的理赔
但我的保险服务员看到诊断证明的病因却很紧张
说怎么会写的这么严重?
如果有良性肿瘤纪录,以后要再保其他医疗险种可能都会被拒保!
当下听到觉得很傻眼
也告知服务员鸡眼在医学上确实属于皮肤良性肿瘤的一种,以后保险公司核保如有疑虑,
去医院调病理报告就很清楚只是鸡眼,怎么可能会因为割过鸡眼就拒保?
但服务员好像听不太进去,直说他办过许多客户割鸡眼理赔的案子,诊断证明病因都是写
鸡
眼
我只好请他再去跟核保部门确认看看
请问真有这可能吗?
还是我的服务员想太多?
如果真的因为鸡眼写正式名称“皮肤良性肿瘤”就拒保或需要增加保费
我是觉得这保险公司太扯也太不专业...
再麻烦各位帮忙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