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2X年前的保单了
当时家人帮我保了以下:
LES安泰还本终身寿险(缴费10年) 保额70万
PCA癌症终身附约(缴费20年)
PDR重大疾病附约(缴费20年)
PHIB住院医疗附约(缴费20年)
以上皆已缴费期满
并且在主约期满10年/15年/20年皆有领取20%~30%不等的生存保险金
陆续有加保一些意外险(期满日都在民国138年)目前仍持续缴费中
其中包含有附约及特约
我的疑问是:
1. "还本"终身寿险指的是每特定年限(如每5年)依照既定比例的生存金给付
直至被保人死亡后终止给付,并将原一开始的保额(如70万)退还给指定的受益人吗?
2. 若我将LES主约解约的话,是指保险公司会将原保额70万全额退还给我吗?
或是仅按照比例退还?(纵使我已缴费期满)
3. 若LES主约解约的话,另外3笔亦缴费期满之附约还有保障效益吗?
可以选择部分解约的方式吗?(仅解除LES主约,保留3笔医疗附约)
4. 若前四项(LES/PCA/PDR/PHIB)必须同步解约的前提下
会影响其余持续缴费中的意外险附约及特约吗?
因为历史有点久远,之前的保单资料早已不知去向
家人其实也不大清楚细项
所以想请教一下版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