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状况该怎么跟保险公司谈呢?
小弟一月中车祸,二月中义务役退伍,诊断证明书载明一年内不宜劳动,因是大学毕业后
直接服役,并无工作薪资证明,保险公司说那就不能请求薪资赔偿,不过我确实因为这样
从有劳动能力变成无劳动能力啊....请问若上法院这会成立吗?
另外后续医疗(一年后取出钢钉)、复健和除疤费用,保险公司说因为还没有单据所以不
能理赔,可以请医师开诊断或估价证明需回诊复健几次,疤痕1公分多少钱这样吗? 还
是一定要等看完诊以后拿单据才行,毕竟还要再开刀一次,现在复健除疤也不是时候
单一处骨折,多处严重擦伤,放钢板骨钉固定,这样慰抚金部分八万是正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