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105年保了新光的新健康百分百,保额1000
去年有跟业务提到要解约并加保残扶险当实支实付的主约。
业务告诉我如果解约重新保在残扶下只能保新的实支实付,因为之前的停售了,而且新的
保费会比较高叫我考虑,可是我还是决定解约。
可是今年却又收到缴费通知,询问下的结果是因为
我之前有申请实支实付的理赔(口腔手术),说我这个症状之前就有(这部份我不太懂意
思),如果重新保以后有问题会没办法理赔,因为忘记告知我就这样过一年。What?
他建议我保额调降到300以保留实支实付的部分,
可是我真的觉得不需要这终身医疗…而且这一年来我都以为处理好了…
请问各位版大,解约后再买残扶+实支实付真的会像他说的没法理赔吗?还是他只是希望
我别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