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帮小孩买台寿PDI3
几个月前小孩有因车祸造成擦伤
有照X光确认没伤到骨头,亦无住院,
一周后有回诊追踪一次。
照健告书的要求,超过2个月原应不需告知
但是,12月时因为要申请意外险理赔,
又挂了一次号申请诊断证明...
当时考虑到之后买保险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所以特别拜托医生把x光的检查结果一起写
进医嘱中。
请问这一次就诊是否应告知呢?
虽然证明上有写骨头正常的字眼,
但是毕竟实际诊疗的日期已超过2个月,
不知道多告知会不会反而把事情变复杂?
或是即使"只是就诊申请证明"也需告知呢?
谢谢
p.s.因为一些复杂的原因其实原本已经送件了,但台寿刚好要我补其他资料,
才突然想起来这件事,烦恼是否要把此资料一起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