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朋友整理理赔文件
我们是直接寄给南山某分公司理赔部收(没透过业务 因为觉得想自己试看看)
1.急诊诊断证明书正本下方 只有用铅笔注明"此份证明书申请费用200元"
我们并没有提供急诊诊断证明书的收据
2.急诊后转住院治疗
出院后有陆续回诊
最后一次回诊并开立住院(含回诊)的诊断书
门诊费用与诊断书200元费用合并成一张
但是诊断书200元只显示在收据的"其他费用"字段
收据上没注明那200元是开诊断书的费用
所以我建议我朋友用铅笔在收据上的200元旁边注明是申请诊断书的费用
很开心的事发生了 南山二话不说 理赔明细的证明书费用共赔了400元
(两张诊断证明书的申请费用都赔)
其他两家实支实付都不赔证明书费用
其实400元没有很多
但给保户的感觉差很多!
这是第二次帮忙朋友申请南山的理赔 两次的经验都非常满意
单纯心得分享 没广告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