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贫母等钱办丧事 儿死旅平险只赔170元

楼主: steven0609 (把握)   2018-12-04 15:29:24
出处连结:
一、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203soc003/
台铁发生普悠玛号翻车事故,引起社会震惊,原本应该最安全的交通工具,怎会事故频传
,其中卑南国中师生代表学校远赴韩国交流返途中,搭上这班死亡列车,造成包括董家2
名孩童,共5名15岁以下的小孩死亡,而这些意外死亡的小孩即使已投保旅游平安险,但
却领不到半毛身故保险金。
董家大姊说,原本期待旅游平安险能先支付多数人的丧葬费用,但保险员却告知,依据现
行保险法107条规定,不能给付未满15岁小孩身故保险金,只能加计利息退还保险费。她
气愤的说:“依规定学校要帮孩童保团体意外险,结果发生事情后,意外死亡不赔,伤残
有赔,这不合时宜的法令,简直在我们家属伤口上撒盐!”
董家大姊的丈夫范先生向本刊表示:“这条保险的规定,当初是为了防止大人把小孩弄死
掉,图谋保险金,却损害其他所有人的权益,虽立意良善,但欠缺全面考量,应该要修法
排除天灾或是重大意外所致人命损失,才能显现保险的精神。”
而本刊也分别找到这3位家属,他们对于意外险不理赔也相当错愕。其中陈宥臻的父亲拿
出30多张奖状说:“这是我与前妻生的唯一女儿,这次台铁的意外等于是将我断后,要钱
干嘛?还我的女儿来!”对于女儿意外保险不理赔,陈爸更痛骂:“难不成要保证未满15
岁的孩子,出外旅游都不要发生事故?即使发生事情也不能死,否则没有任何保障。”
卑南国中柔道好手陈睿杰的妈妈泪如雨下说:“如果让睿杰活下去,按照他的表现,有可
能是另一个体坛台湾之光,如今台铁意外,让我这辈子唯一的希望都破灭,台铁要拿什么
来还?”
陈母表示,当初台铁还没谈赔偿金时,家境清寒的陈家原本寄望学校保的旅平险可以先理
赔一些钱,可以支撑家中开支,没想到保险员跑到她家,腼腆的说,只能退回当初的保费
含利息共170元,让她震惊到脑子一片空白,她不明白,这立法的人到底在想什么?谁会
为了钱害死自己的小孩,陈母痛哭失声说:“失去了我的宝贝,我差点就活不下去,这难
过程度,生不如死!”
另一个有阿美族血统的翁曼文,父母亲还将曼文的房间保留着,父亲痛批:“哪有自己在
车上的司机,会自杀式的超速?当时在车上乘客都说,其实列车已经有广播车子有问题,
司机一直在排除故障,台铁又没有及时的帮驾驶员解决,等于是台铁拿车上300多名乘客
生命做赌注,真的是很恶劣。”
二、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203soc005/
这次台铁普悠玛翻车重大意外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轻重伤,其中死亡名单中有5名是
学龄孩童,当初旅行社帮这些小朋友投保的团体旅游平安险,事故发生后竟然不予以理赔
,连保险员都坦言,这是有些刚入行的保险员都不见得知道的规定,为人父母出国或是国
内旅游时为小孩投保的保险,竟然只是保心安的?这个议题又因为普悠玛翻车引起外界关
注。
1位资深保险员表示, 2010年2月曾修正保险法第107条,考量未满15岁的未成年人非家庭
经济支柱,而人寿保险之死亡保险金主要是照顾遗族作用,15岁以下未成年人较无此需求
,且未满15岁未成年人智识发展未臻完全,更缺乏自我防卫能力,况且儿童没有自我保护
的能力,易有道德危险案件发生,为避免不肖人士不当利用商业保险危害国家未来栋梁,
才会立此条文保障孩童。但自从台南发生地震,有一些孩童因此丧生,金管会也知道此一
法令不合时宜,但仍不愿提出更改。
保险专家表示,现行保险法107条的规定有如因噎废食,父母杀害子女以谋取保险金的疑
虑是个案,不应视作通案。107条的限制有三大理由包括道德危险的疑虑、未成年人无经
济负担不需要保险、未成年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足,但近年来的重大事故突显出,107条已
不合时宜,有修正的必要。
想法评论:
我也觉得明显不是故意诈领保险金的案件应该要理赔,赔了一笔钱当然比不上小孩健康的
活着,但是养小孩要花很多钱,虽然小孩过世对大人经济客观上不会有影响,丧葬费也是
要钱,之前养育花的钱都付诸流水。真的是因噎废食,本末倒置,大人自杀的寿险都还有
赔不是吗?
保单寿险保险条款除外事项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成残废。但自契约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后故意自杀致死者,
本公司仍负给付身故保险金或丧葬费用保险金之责任。
意思是寿险买超过两年即使是自杀保险公司也要理赔
作者: sonas945 (sonas)   2018-12-04 15:35:00
问题是费率就收不一样了,要能赔身故金等于要多收保费未满15岁保意外险本来就是为了意外失能,而非意外身故
作者: alaric (宅化资料整理员)   2018-12-04 15:45:00
去申请学生保险身故金
作者: agneys (小保费大保障)   2018-12-04 16:11:00
学保还有100万虽然个人商业保险要改15岁以下有身故理赔很难但还是有学保&民事求偿路线可以走台铁那边身故看来也有近千万赔偿
作者: yenturtle (poinsettia)   2018-12-04 17:19:00
请问如果旅平险未满15岁会有比照寿险的丧葬津贴吗?1/2的遗产税丧葬费用额 55万那个
作者: hildaz (小呆熊)   2018-12-04 17:22:00
台铁新闻说要压低赔偿金
作者: Alphaz (@@)   2018-12-04 17:24:00
不要因为偶发事件挑战人性^^
作者: yuenru (有挑戰很好呀)   2018-12-04 21:23:00
11F也不是每个人都为了保险金谋杀小孩?性善性恶?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8-12-04 21:44:00
我忘记新闻是 小额 还是 微型保险 都有人要谋杀亲人 请求保险金了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悯)   2018-12-04 21:54:00
要说挑战人性,并不只有寿险专属,很多商品大概都不能卖如:意外/失能险的一次金、失能扶助险的保证给付金先把小孩弄成失能、再弄死,留下来的失能金跟寿险没两样重大伤病/烧烫伤一次金也有同样问题,只是保额度或较低台湾出生率是全球倒数第三,无力负担占了很大原因既然生育小孩是沉重负担,对于家长怎会没有寿险金需求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8-12-05 10:39:00
直接改成15岁用实物给付不就得了?
作者: itnight (力口──力口)   2018-12-05 11:22:00
身故金是给遗族的保障,失能则是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品质,这两种保险金有本质上的差异不该相提并论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12-05 16:03:00
所以十五岁前去买国外的保单吧 XD
作者: awonder (考生)   2018-12-05 16:44:00
15岁以下的孩童,遭逢意外致死,在有学保的支应下,应该是不会对家庭经济造成影响,讲难听点,现在罹难者家属只是想要多一点钱来抚慰受伤的心灵罢了
作者: aicassia (Zuneigung)   2018-12-05 18:27:00
孩童不会是家庭经济支柱 虽然令人同情但我觉得顶多赔付丧葬费用 不太可能改到家属期望那样
作者: OverRaven (乌鸦)   2018-12-06 15:50:00
羊毛出在羊身上 就算要卖 保费一定也高 解禁还是没意义
作者: starly0521 (starly)   2018-12-09 18:32:00
说人家要钱的人,等换成是自己,就知道别人有多痛。很多人花大钱跟时间去养一个孩子,一夕间全没。再赔偿都换不回生命。选举共投这条法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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