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新光变更要保人

楼主: babechen (当当当~)   2018-04-17 13:29:32
如题
想请问
一开始夫妻一起存储蓄险
是用太太名字投保(要被保险人)
但后来离婚太太不想存了
可以把要保人改成先生吗
谢谢
作者: kuobug (喔囧!!)   2018-04-17 14:03:00
离婚了,你们2位就没有保险利益关系,故无法变更要保人为先生
作者: ginglemisa (瑞鸡菜)   2018-04-17 16:07:00
实务处理上,只要证明之前保费为先生所缴,仍然可以变更要保人。可以个案与保险公司讨论处理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4-17 16:55:00
最大的问题在于被保人是太太就算真的可变更,但未来被保人仍是太太,会有更多问题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4-17 22:04:00
去主张保费谁缴的没有意义,且牵扯到不少事情
作者: ginglemisa (瑞鸡菜)   2018-04-18 11:48:00
被保险人是太太也无妨,既然是类储蓄的寿险缴费期满后,解约,即可拿回所缴保费相当的金额.重点在于离婚前确实曾有婚姻关系, 在要保人同意的情况单纯变更要保人是可以的, "储蓄险"没有道德风险的问题但仍是要注意一下保价金额,若超过200万的情况下,变更要保人会被国税局视同赠与, 要缴税, 会变复杂所以才建议与保险公司讨论个案处理有问有机会完全按照保险法跟公司内部法规走的话, 一点机会也没有虽离婚仍可以用“债务关系”处理 有利益关系就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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