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保单可以不列出要保人吗?

楼主: drkh (eutatosp)   2017-12-05 08:06:41
投保了国泰世纪的机车第三人险.
今天把保单仔细看过一遍, 才发现保单只列出被保险人,
没有列出要保人.
保单是要保人与保险人共同订立的契约,
要保人应该是保单成立的要件之一,
若无要保人, 即使实务上保险公司仍承认保单有效,
但从法理而言, 保单岂非无效?
作者: Seilon (经‧中彰投)   2017-12-05 08:19:00
只有要保人替第三人订立的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会无效(保险法第105条)财产保险绝大多数情形下要保人=被保险人,所以没这问题
楼主: drkh (eutatosp)   2017-12-05 08:45:00
即使实务上保险公司仍然承认保单有效, 但纯从法理而言,要保人是契约订立的一方, 难道没有必要列于契约(保单)上吗?
作者: Seilon (经‧中彰投)   2017-12-05 08:58:00
不影响责任保险真正的当事人是被保险人及保险人两造
楼主: drkh (eutatosp)   2017-12-05 09:06:00
我家的汽车第三人险是向富邦投保. 他们公司的保单就有列出要保人. 总之, 无论保单有效与否, 要保人是保单成立的极重要因素之一, 为何不列在保单上呢?
作者: Seilon (经‧中彰投)   2017-12-05 09:19:00
保单是属于非要式契约(即没有规定要有一定的格式)就算根据保险法第55条,应载名当事人之姓名与住所,但责任保险的真正当事人是被保险人,原则上有被保险人的资料即可如果你真的这么在意这点,可以跟国泰产要求以后必须载明
楼主: drkh (eutatosp)   2017-12-05 10:52:00
不是在意, 国泰当然不会不承认保单的效力, 只是好奇为何如此重要的契约要件未载于契约之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