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问个问题
今年是中国人寿得标 公教团保
内容有
中国人寿团体伤害保险
(身故保险金或丧葬费用/残废保险金) 300 万元
中国人寿团体伤害保险给付附加条款(戊型)
(火灾或溺水事故身故保险金或丧葬费用保险金) 200万
所以表示 万一 火灾导致死亡
(1)是获赔 300万+200万 共500万吗??
还是只有200万
谢谢喔~~
因为发现多家团保
有些有另外写出来(火灾或溺水) 有些没有
所以有些疑问~~
(2)是不是有写出来 另外写清楚金额的
越多样越好??
谢谢喔~~
因为有另一家 台名保险经纪人股份公司 跟华南保险合作
有一张 台名福华 保险专案计画书
一直以为公教团保只会有一家 怎么又有这家出现??
那是不是南山 也可以推出去年同样的团保保单 来打中国人寿的 团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