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以下问题可以在保险版还是税务版询问,
因为询问过保单业务,业务表示他也不清楚>_<"
婆婆以前帮老公买了南山主约寿险250万保单(20年终身,非储蓄性质)+附约医疗险,
后面10年都是老公缴费,今年已经缴完。
要保人是婆婆,被保险人是老公,受益人也是婆婆,
因为婆婆重病(目前在申请法院监护宣告)
老公想等监护宣告通过后,将保单进行以下变动:
"要保人":由婆婆改成"老公本人"
"受益人":由婆婆改成"法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维持是老公
请问:
保单似乎也算财产的一部分,此份保单并非储蓄性质保险,
请问改变要保人与受益人,会有赠与税(>220万)的问题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