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wash (免洗)
2017-10-22 16:55:50最近因为牙齿咬裂制作牙套12,000而申请了意外险理赔,保险公司赔付了5,000元
以我原本的理解因为牙套是自费项目,所以应该总共赔付12,000*0.65=7,800元
故我觉得不符合契约规定,于是便寄信向保险公司反应
但没想到保险公司第二笔补赔下来是7,000元,等于12,000全赔了
https://upload.cc/i/IYQH0P.png
理赔明细
再看了一遍契约条文,似乎是要同时符合不以健保身分就诊+费用未经健保给付才会有65%
但是我此前的其他意外险的自费项目原本也都是以65%赔付的,现在回头看好像有些问题
想知道实务上这种65%理赔究竟是要在何种范围才会适用呢?
想像上,就这次理赔经验来看:
国术馆治疗-根本不具健保院所资格-65%
一般健保诊所的自费项目-具有健保院所资格-100%
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有无错误?
还请先进指点,谢谢!
另外也觉得保险真的一门很深的专业
我将我案例与一个长辈分享后
他大惊失色的说之前牙齿因意外咬坏四五颗都没有申请理赔
但确认时间已超过两年之后也只能安慰他当成买经验了
以下附契约条文与申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