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赔] 多家实支实付保险理赔过程

楼主: nowash (免洗)   2017-10-14 18:51:55
原po的新光与国泰团险是律师公会的吧?费率的确是满划算的。
不过虽然释字576漏未细分出中间型保险,但保险损失填补与禁止不当利得原则总是念过
的吧?用四份实支领取超过支付费用,既然懂法,这种有违法理的实务漏洞还是掂掂地做
就好,窃以为不必广为宣传啦。
人微言轻,一点意见供参。尚请卓裁,万望海涵。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7-10-14 19:06:00
你好敢讲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7-10-14 20:25:00
缴保费受保障有什么不当得利?人家卖我就买很奇怪吗?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7-10-14 21:12:00
楼上你这句话不正确,因为有很多情况可以 人为刻意操作在刻意操作的情况下,你缴保费并不代表你能申理赔是合理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7-10-14 21:22:00
听不懂什么刻意操作刻意情况下不代表什么是合理回去叫保险公司不要浮滥收保费比较实际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7-10-14 21:25:00
我绝对同意可以买很多家,但各保险人按比例给付保险金,没有超过实际支出但现在有吗? 我只希望保险法可以大修保险分 损害 与非损害 即可
作者: c79319 (马的)   2017-10-14 21:41:00
照这样来看 那定期日额也不能买太多 手术险也不能买太多所有的医疗险加起来只要跟住院费一样就不能再多赔了不当得利是什么 我遇过一个人用意外实支一直请一直请 一年理赔十几万 一次买三家 这才叫不当得利
作者: boa711211 (运动喜好者)   2017-10-14 21:43:00
也认同+1 我同意双实支的保障高更能保障客户更多、但以发文者的陈述的确就是给人不当得利的感觉、不是有缴保费就一定是合理能申请理赔、保险本质就是损害填补原则、自己花了3万多的医疗开销、却靠着四家医疗险保单申请了10几万理赔、借此告诉大家实支保越多似乎就一定没错、这其实根本就曲解了双实支甚至多实支本意
作者: c79319 (马的)   2017-10-14 21:45:00
讲损害填补 那请问住院期间损失的薪水算不算损害?住院甚至出院后需要家人照顾算不算损害?出院后的营养品算不算损害?请问这些保险有cover吗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7-10-14 21:52:00
楼上你真的有判决吗?楼上你真的有看判决吗?你连定额、消极性保险(实支医疗) 都不会分了损失的薪水 为何是人寿保险公司出单 不是产险公司你这问题 知道吗?
作者: liuchengdar (lIUcHeNgdAR)   2017-10-14 22:08:00
身为消费者,多重实支实付逻辑上应该是没问题,消费者多花钱买保障为何不可? 要避免人为操作套利应该设计更严谨的理赔办法,而不是因噎废食~ 原po保这么多保障,虽然定期险为主,但随年纪增长保费飙升很大,这次生病虽然有补到,时间拉长总体缴交的保费未必划算~
作者: boss75420 (颖志)   2017-10-14 23:45:00
保险人肯卖,就该赔!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7-10-15 00:22:00
我国保险法 已经很久没大修了保险有损害填补原理,然法令用词 赔偿,始为滥觞再次强调我支持双实支的前提是 保险给付按比例赔偿权利滥用我想过 可惜的是这里是台湾 不太可能用民148假如在美国有机会 权利滥用想知道 站内信因为可以类推适用 复保险之规定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7-10-15 11:13:00
市场永远不会有错,存在本身就是种合理
作者: cccccc73 (龙游)   2017-10-15 12:31:00
楼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
作者: boa711211 (运动喜好者)   2017-10-16 00:42:00
给c79319:请问你懂何谓损害填补吗?你又明白何谓医疗险吗? 你所谓的薪水损失、家人照顾、营养品等那一样是属于医院的医疗行为呢? 好像没有吧似乎都是你及家人的各自作法及状况吧、既然没有医疗行为为什么保险公司要理赔! 再者保险本来就不是完美的、保险本质是降低风险带来的冲击、借由集合大家的小力量以应付某人可能遇到的大风险冲击、那像你说的薪水损失、家人照顾等的理赔、现在告诉你保险公司当然有、问题是你买了吗?你没买那你有什么立场指责保险公司没赔,你只买实支实付就奢望全赔吗? 真的想太多了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7-10-16 02:37:00
我只是分享 现行法就是合法
作者: boa711211 (运动喜好者)   2017-10-17 01:24:00
给Chrisbear: 的确您的分享看的出来是善意提醒也以自身经历分享,这是好事^_^何况目前也是合法无误!确实无争议!可还是希望也借由您自身经历分享 告诉大家实支实付的重要性跟必要性、而不要被误解成一定是保越多越好、保险规划还是要依据各人的经济能力衡量、进而达到转嫁风险 双实支甚至多实支更不该被有心人解读为利用保险来赚钱。试问谁喜欢生病的!对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