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为是第一次发生事故出险
想请各位前辈帮我看看这样的出险流程是否合理
三个月前发生车祸擦撞,我在非双黄线的地方回转,转到一半后方摩托车从我左侧车身拦
腰撞上
我在回转前有打方向灯看后照镜,后照镜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位机车骑士,转到一半的时候
才突然听到碰的一声
机车骑士则说我回转的太突然他来不及煞车
我认为是机车骑士骑在我正后方,我左侧后照镜看不到,他觉得我车速太慢想超车,于是
就从左边加速超车,没想到刚好我要回转,他因为车速太快了来不及煞车就拦腰撞上
(只有单一道路,无双黄线)
后来我马上请救护车跟警察来处理,机车骑士的表情相当痛苦,但是救护车来了之后检查
完毕,认为他没有什么问题就把他留在原地走了
(这真的蛮傻眼的,好歹也载去医院照照X光片之类的吧@@?)
分别留下联络方式之后就离开现场,我直接请我的保险业务来处理这件事情
隔天保险业务跟我说,肇责部分要等一个月后初判表才能知道过失比例
他觉得因为我是转弯车所以一定是我过失比较大
而对方也只是要求医药费交通费跟修车费,他觉得理赔金额没有很高,就建议我签结和解
书
我感觉的出来业务有些不耐且急躁
但想说保险公司很有经验,基于尊重专业也信任他,该怎么处理就照他的建议来做
两个月后收到理赔申请告知书,我打电话询问业务,才知道保险已结案,业务并无主动通
知我
询问之下得知保险公司赔了对方机车骑士快2万
(赔了我的修车费8000多)
我问业务判决表下来了吗?我的肇责比例是多少?
他说他们公司没有申请,因为根据他们公司的经验一定是我的过失
我认为这样的处理过程一点都不严谨,所以我就自己去警察局申请初判表
10天后拿到初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