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去年为他自己投保了机车第三人责任险. 今年我替他去保险公司临柜
办理续保, 保单内容未改变.
原本我想在保险公司柜台取得续保的要保书后, 先拿回给我的家人, 让他在要保书
签名, 之后, 我再携回保险公司, 缴费取保单. 但保险公司承办人告诉我, 若续保
内容未变, 则被保险人不须再于要保书上签名, 我可以当场缴费取保单, 不必再跑
一趟. 但我顾虑到... 若要保书无被保险人签名, 保险契约会无效, 故我向他询问
不须签名的法令依据, 他却无法答复, 所以我未缴费.
请问, 续保内容未变时, 是否被保险人确实不须再签名? 若确实不须签名,则相关
法令依据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