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10-25 22:48:10各位好,刚才在看远雄RJ1条款有个问题想请教
第二条【名词定义】
本附约名词定义如下:
一、“疾病”:系指被保险人自本附约生效日(或复效日)起所发生之疾病。
二、“伤害”:系指被保险人于本附约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而蒙受之伤害。
三、“意外伤害事故”:系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来突发事故。
这里所指的"伤害",是指若因车祸或其他意外非疾病也可申请此项理赔吗
若今天也有加保MRB,但就是RJ1和MRB都可理赔
请问我的理解有错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