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元大的残扶险

楼主: kenny001 (改变)   2016-09-26 23:09:39
请问一下 最近一直在看长照、残扶的相关商品
真是玲瑯满目,很难决定!!!看了版上的讨论,如果是终生不还本
大概就是推元大、新光、全球等等
想请问大家的是...
如果 预算有限的状况下
我打算用元大(DE)30万+残扶险100万(附约DF)
来做规划的话。
32岁。主约5730元/附约10900元。
若之后将主约作减额缴清,我想的是之后只要缴附约的部分(约11000元)
这样的保额规划OK吗?(看了条款 有减额缴清的内容)
PS
版上的专家们 可以和我提点一下 为什么富邦的保险这么不推?
我有注意的就是保费比较贵是真的。
还有其中的一次性残废保险金也是比较低,是以上所提的内容较不优吗?
但是他的1-6级残是没有依比例给付。看起来也是一个特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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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十 条【减额缴清保险】
要保人缴足保险费累积达有保单价值准备金时,要保人得以当时保
单价值准备金扣除营业费用后的数额作为一次缴清的趸缴保险费,
向本公司申请改保同类保险的“减额缴清保险”,其保险金额如保险
单面页所附保单价值表。要保人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后,不必
再继续缴保险费,本契约继续有效。除“豁免保险费”不适用外,
其余保险范围与原契约同,但保险金额以减额缴清保险金额为准,
其年缴保险费总额则依减额缴清后之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费计
算。
要保人选择改为“减额缴清保险”当时,倘有保单借款或欠缴、垫
缴保险费的情形,本公司将以保单价值准备金扣除欠缴保险费或借
款本息或垫缴保险费本息及营业费用后的净额办理。
本条营业费用以原保险金额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单价值准备金与
其解约金之差额,两者较小者为限。
第一项情形,在被保险人保险年龄达十六岁前身故者,本公司将改
以下列方式处理:
一、被保险人于实际年龄满十五足岁前身故:本公司以办理“减额
缴清保险”时之趸缴保险费计算无息退还所缴保险费予要保
人。
二、被保险人于实际年龄满十五足岁后身故:本公司以办理“减额
缴清保险时”之趸缴保险费计算“身故保险金”。
作者: Friis (天涯流浪男子汉)   2016-09-26 23:24:00
你都自己说完了咩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6-09-27 10:02:00
他要问的应该是减额缴清后的主约保额会不会影响到赴约的额度
楼主: kenny001 (改变)   2016-09-27 11:27:00
谢谢版友的来信说明!我有比较清楚了!谢谢大家!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6-09-27 16:36:00
明年残废险应该又有一波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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