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肾水肿的新生儿该如何保险呢

楼主: hatacpk (活在当下)   2016-08-07 18:03:46
胎儿大约在孕期六个月时被检查出有肾水肿
单边肾水肿一直约略在1公分大小左右
也持续不断追踪中
产检医师说单边肾水肿在没有影响到肾脏功能前持续观察就好
目前接近预产期,于是保险问题来了
查过很多人似乎都被拒保
该如何帮宝宝取得一份保险
拜托这边各位专业的大大
有没有这方面的投保经验建议呢
作者: few ( )   2016-08-07 18:24:00
孕期的超音波检查应该不用告知…毕竟只是推估而已。
作者: hung9025 (fishballman)   2016-08-07 18:42:00
这部分没有关系 因为50%小朋友在怀孕期间都会有,大部分出生后会消除而且 等出生后小朋友才会正式有户籍跟医疗病例纪录,所以就是按照健康告知即可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6-08-07 19:19:00
始于出生 终于死亡?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0:13:00
楼上意思应该是,胎儿非单独客体,通说采独立呼吸说,婴儿出生后才开始负担义务,所以产检内容非投保告知范围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6-08-07 20:28:00
没错享受权利 负担义务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0:37:00
不好意思,我有点不太懂。可以以胎儿为权利主体投保是不是将胎儿视为既已出生,除非死产。胎儿的权利能力应该回推到胎儿时期,因此父母才能投保。或著是我有哪个观念搞错??@@所以是不是产检纪录包含在胎儿投保告知当中?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7 21:42:00
您没有一个肾水肿的"新生儿"要投保,新生儿出来除非问题大到马上出个跟妈妈的病历,不然哪有自己的病历可告知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07 21:43:00
我记得有看过评议中心相关案例是要告知的且这部份当事者是已知情而非不知情会有保64的适用空间若生产后检查是无此状况的,这问题还好若是有此状况的,一般保险公司知情后是会拒保的若无告知这状况,未来也会很难举证说不影响风险评估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1:50:00
不好意思,其实我看不太懂O大的见解。我的想法很单纯签约必须要两个权利主体的意思表示。新生胎儿可以当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1:52:00
应该不可能,被保人是为“一个人”,在法律上胎儿是母亲身体的“部份”,分娩脱离母体剪断脐带才是“单独个体”,分娩出的单独个体开始独立呼吸才能称“人”,这是hank说的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胎儿受继承等等权利,民法也有以非死产为限的规定。原po且不要紧张,新生儿投保以小朋友出生时体检或现况才是告知范围。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1:52:00
被保险人,并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该权利主体(非行为能力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7 21:52:00
是妇婴险的案子还是单纯新生儿的案子?如果是妇婴险,那有事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1:53:00
人),因此我的想法健告书主要是了解被保险人体况。因此产检纪录应该要类推适用,算告内容。不知道是否有错误观念的地方?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1:56:00
妇婴险是以胎儿母亲为被保人,而不是以胎儿为被保人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07 21:57:00
该原本的文找不太到,看有没有人有留过相关资料云世代有拿来做过案利http://www.tw-insurance.info/article.cfm?ct=5101&p=2没记错的话是这篇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1:58:00
就等某b吧!他印象中有评议认为产检纪录要告知,想必他现在应该是疯狂搜寻,但这不太符合民法的逻辑XD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2:00:00
我没搜寻啦。我的出发点是看民法胎儿继承权会推定既已出生(民7)。因此我猜想签约会不会也这样子。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2:01:00
这是妇婴险案子,除非原po是买妇婴险,否则医疗险以出生时现况告知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2:01:00
因为我对保险了解很少,如果胎儿险是以母亲为被保险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7 22:02:00
我的想法是新生儿出来,若无重大已发现疾病,赶快去投保,不管胎儿那段有啥"可能有事"的东西,所以保障不可能到胎儿那块如果要保到胎儿,我同意已知产检有问题就应该告知,并影响核保与理赔...,并且拒保可能性不小...,就算50%胎儿都有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07 22:06:00
我原本要补充的部分就是妇婴险没错以投保方的立场而言,这状况确实就出生后赶紧投保在有出生后的异常记录之前但记得注意好,告知&理赔的相关关系这只是让你在合法规则内可以先买到保单而已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7 22:10:00
已出生就有独立人格,尚未有病历,就双方未知,当然一出生就注纪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2:11:00
妇婴险是以已怀孕的妇女为被保人,保障包含尚未分娩的胎儿,而ber所举的例子,是投保妇婴险前,母亲即借由产检得知胎儿异状,故才如评议结果所说,类推投保前疾病不保。一般未新生儿的保险,是以出生并能独立呼吸之婴儿,两种无法类比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7 22:11:00
疾病的大概没啥救,不过无明显异常,正式检验报告出来前,应该也没那个医生无聊到写有XX病吧,那有法律责任的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6-08-07 22:13:00
感谢Z大教导,又学到东西了。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7 22:15:00
胎儿做了检验,已知"可能有体况",就个人的选择,我不会去保妇婴险,会去做更高阶的检查决定是否留下,若有可能健康出生,决定留下胎儿,则在出生后立即投保有可能需要的保险...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2:26:00
这case妇婴险要投保也过了周数,等出生买医疗险就好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6-08-07 22:38:00
某某之子或女,也算是新生儿的病历,这部分仍须诚实告知常见就是新生儿黄疸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7 23:52:00
o大跟hung大应该回答到你的问题了,新生儿投保是看宝宝手册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07 23:55:00
我个人是会建议把告知跟理赔分开来看另外,这类状况的投保,选择业务员也是个困扰不管有无专业能力听到后可能不敢碰...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8-08 06:04:00
前提是新生儿出来没显著异常和疾病,没有人能包没病,同样的,检查到可能有问题,也不是包有病,这是可投保的前提,在知已有病情的条件下带病投保,个人并不觉得是啥好事,容易有后续争议er...,前几行那个检查到可能有问题要算到产检那段,新生儿的检查到可能有问题就有告知问题了...-.-甚至染色体异常到底是坏事还好事?生命不变化无法适应环境,变的不好死更快,极高比例的异变都带来不是太好的影响,很微小的比例,出现更适应新时代的遗传...,不过这不是保险谈的,保险谈的是大数的出事风险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08 16:07:00
这篇另有一大问题就是实务上不太可行基本上不会有医师产检时知道有这状况出生后却不做相关检查就宝宝出院的而就算真的达到这状况,也只是可符合不需告知这点罢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08-08 19:18:00
而且体检是顺手做的有听说轻微的症状,医生有时候只会口头跟家长说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08 22:52:00
现在没有告知病患,医师还会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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