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td (mit)
2016-07-31 21:56:33版上各位大家好
近日在看海外突发疾病的保险
这类保险在条约前面就会定义"突发疾病"
类似定义如下
本契约所称“突发疾病”系指被保险人在发病前一百八十日以内未曾接受治疗,且需即时
在海外医疗机构诊疗始能避免损及身体健康之疾病,若该疾病已经治疗完全痊愈而再度发
生者,亦视为突发疾病
因为条款所订的180日实在不是很短
故想请问这句话的末两句
是否指
若该疾病于180天内曾看过
但已经接受治疗且完全治愈仍可视为突发疾病?
烦请各位替在下解惑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