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帮弟弟请教各位前辈一下… Orz
他的国泰寿变额万能寿险(丁型)是向伯母保的,里面详细内容我不清楚,只知道是有含
基金投资什么的,然后每个月是缴3千元,寿险部份死后好像是可以拿200万。
这个险他已经缴了8、9年。昨天伯母打电话给他,跟他说这个国泰寿变额万能寿险(丁型)
已经停售了还是怎样,我弟也说的很模糊…我伯母主动跟说他如果要解约的话也行,
这样大概可以拿回约20万,然后再将这20万转去投另一个快乐年年领的险?就是用那20万
解约的钱先用去缴快乐年年领(应该是添富快乐年年领),这样他在变额万能寿险的200万才
能继续有效?
然后转去快乐年年领改成每个月要缴7千元,但不知道第几年后可以每年领回6千元的样子
…有这样的吗?当初我弟保那个变额万能寿险,我伯母也说能领回投资基金的钱,
但前提应该是有赚钱,当然后来基金部份都没赚钱吧…
也许我表达的也不是很完整,但如果一个险停售了,不是应该要照契约缴完即可?不管在
基金部份有没有获利,寿险部份不是还一样有效力吗?为什么突然要他停止前面的险去换
投新的?
另外,我们的保单上的负责人早已不是我伯母的名字,为何她还能处理我弟停掉变额万能
寿险然后改投快乐年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