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险,期满后解约,听某一业务说要缴解约金和总缴保费的差额所得税。。。
又说要保人甲 被保人乙 受益人甲
这样解约金甲就不用扣税。。。
若是要保人甲 被保人甲 受益人乙
这样解约金甲就要扣税 。。。
实在搞不懂上述的逻辑……有强人可解释吗?
作者:
move779 (幸福的定义!)
2016-05-13 14:07:00生存满期金通常是给要保人,受益人是b,就有赠与问题,超过220万就要赠与税
作者:
vyvian (vyvian)
2016-05-13 14:57:00只有赠与税或遗产税的问题,没有所得税的问题
如果报税拿来扣列举,未来解约才可能会有所得税问题,是说应该也不会有人这样做吧...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5-13 21:32:00所得税问题建立在每年有拿去报税+N年后后解约但目前所讲得比较像是赠与/遗产税问题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5-13 21:41:00真巧,竟然同时讲到 XD
作者:
wilop (moakakaka)
2016-05-13 23:26:00列举的保费是人身保险费不是吗?不过每人2万4可不用这张吧
储蓄险不是人身保险难道是产物保险??实务上应该没人会用储蓄险报列举啦不是说了吗
保单实质课税原则,若要保人和受益人不同时,视解约金额而定,太多的话会被最低税负制付税哦
作者: tony32135 (waitingforyou.) 2016-05-14 13:09:00
解约跟受益人有什么关联?
作者:
chiky (.......................)
2016-05-20 00:22:00要保人与受益人不同的话, 如果要保人没有身故就属于赠与所以超过220万就要被课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