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许多好心的板友给我各种建议,小弟爬了Apin和wayn2008大的文学了很多,
目前除了家母小时候帮我保的以下保单外,另外也纳入公保、现有中国人寿的团保,及
未来会加保的南山"阖家安康"意外险,初步将各种险种的保障整理如下:
认为自己缺乏医疗险实支实付、重大伤病险、残废险等,想请教各位板友的意见,
另外,对于保单条款也有以下问题:
1.小弟的康祥一生终身险及新终身医疗险均在成年后才订约,但要保书上被保险人的签名
非本人所签(尚未确定是否经家母授权),是否可以此主张契约无效?
2.伤害险中"无社会保险"附加条款中提到,被保险人取得社会保险资格时,要保人或被保
险人应告知保险公司....取得社会保险之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按比例退还未满期保费。
请问本条款所指的社会保险范围为何?公保、健保是否在其范围?
若符合取得社会保险资格的条件,是否就不适用本条款?或是可在自费就医时因未使用
健保身分所以仍可适用本条款?
3.关于Apin大提醒关于医疗险条款中癌症的定义
请问南山对于癌症的定义:经医院对病理组织所做切片检查或血液学诊断确定,属卫生
署最新公布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统计分类表准归类为恶性肿瘤及原位癌下列编号所
称病症(见附件),如有变动以最新者为准...。
请问该条款对于癌症的保障是否充足?
以上问题恳请先进们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