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ambua 2016-04-03 00:14:03原文恕删
我这边也提供我个人近期的例子当作参考
情形跟原PO有些类似只是我是撞人的那方
或许也可以提供给各位版大拿来讨论
车祸的情形不加赘述
也是国道的刹车不及所造成的追撞
双方无受伤
我方(Vios):丙式
对方(Altis):乙式
车祸当下也是SOP处理
报警=>拖车=>警局=>酒测=>笔录=>赔偿
由于都是T牌的车子也都是回原厂报价维修
因此维修价格侧面了解如下
我方: ~6W (因为我只有丙式所以我自己出)
对方: ~10W (我的保险赔)
由于保险额度都能涵盖
也在双方保险公司来回交涉的情况
车子就修好了
然后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可以回到原先平静的生活
就在维修完之后的一个半月后
我接到对方车主的电话
(口气也不会说不好但是相当坚定
我个人的感受到的就是有点像是原PO说的那种以刑逼民)
对方车主的主张就是:
1. 维修归维修, 但Altis因为变成事故车的关系
经过汽车工会的鉴定, 车子价值损失10W
对方车主希望我负责
2. 在车祸过后, 对方车主声称经过医生检验
患有创伤症候群, 常常会在半夜中惊醒
进而影响家庭及工作
3. 车祸当下他的家人也都在车上(太太+2位貌似18岁左右的女儿)
家人的心理影响也还要在评估
总之, 基于以上几点
他认为我需要负责以上三点的赔偿 (价钱再商量)
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有些愣住(因为也没碰过)
1. 关于车损的部分我没意见
(因为对我来说因为保险有涵盖所以我没意见)
2.跟3. 给我的感觉是:
对方车主感觉并没有在这场车祸后多赚到些什么的感觉
因此想要从跟我的私下洽谈中跟我多拿点民事赔偿
我在还没跟任何专业人士接触前我心中的想法
1. 如果你觉得车的价值要算的话
我就打电话给我的保险公司, 请他们出面处理
2.跟3.
我认为创伤症候群一般都是重大灾难(火灾地震等等)
小小的碰撞车祸你告诉我说你有创伤症候群
我觉得有点言过其实吧
警察局的笔录当下大家都说没受伤
车子修好后一个半月你打电话来跟我讨这条
我觉得其心可议
由于对方车主电话中透露如果我不处理
他将诉诸法律, 以过失伤害等等走刑事诉讼途径
想当然我就怕怕的
因此就电洽我的保险公司以其咨询多位免费的律师
以下是最后的结论
1. 民事赔偿的部分
因为事故车造成的价值损失如果对方车主要追究
保险他们就会反过来跟他们算零件折旧
乔不拢那就是民事法庭解决
保险公司在民事的部分据说可以授权他们处理我不用出面
看法官最后判多少那保险公司就是赔多少
只是依照他们的经验最后实际赔偿也没差很多就是了
2. 刑事的部分
依照车祸的资料
因为双方都没有受伤
再加上创伤症候群这一类的疾病比较主观
也无法证明是我的车祸造成的
因此多位律师认为他告不成
就算真的开庭检察官也会希望以民事方式解决
但是对方车主如果坚持要告那当然是他的权利我无法阻止
刑事的部分我就得出庭解释了
搞不好再过几天真的会收到传票
接下来有啥进展再分享给大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