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个资利用同意书

楼主: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6-03-31 14:52:32
※ 引述《Tuser (Ruser)》之铭言:
: 最近因故要申请理赔,
: 却多了一张
: "病历、医疗及健康检查等个人资料蒐集处理利用同意书"
: 里面有写到
: "若 台端不同意本公司蒐集、处理及利 台端不同意本公司蒐集、
: 处理及利 台端不同意本公司蒐集、处理及利
: 用前述资料,本公司将可能无法提供 用前述资料,
: 本公司将可能无法提供 台端相关人身保险业务之申请及办理。"
: 会不会因为不签这张,他就不理赔给我了呢?
转贴自联合新闻网
http://goo.gl/mVyYG4
保险理赔时 医疗收集再签名如期上路
个人资料保护法第6条,针对“特种个人资料(病历、健康检查等)”规范,自今年3月15
日起实施。金管会保险局为此新增保险法授权子法规定,要求保险业收集上述特种资料,
尤其是理赔时,须要求保户“独立签署”,即再签一次名,但不少保户认为是扰民,有人
拒签,有人打电话到保险局抗议。
据了解,有名保户是检察官,他近日向某大寿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寿险公司请他再签一次
名,但这名检察官保户指出,“个资法”本法只要求,收集特种资料须“书面同意”。检
察官保户认为,他一开始买保险时就在要保书上签名,也同意保险公司得收集他的病历等
相关资料,没有必要再签一次名。
寿险公会也表示,现行“要保书”上已有一栏声明事项,写明保户若签名,等于同意保险
公司可收集医疗等相关资料,因此的确有保户对“再签一次名”存疑。
还有寿险公司理赔主管指出,各大寿险公司都标榜快速理赔,目前约有高达95%的理赔案
,都是只要保户文件齐备,马上就汇出理赔金。但近期就有保户寄送理赔资料给寿险公司
,但寿险业却要求保户须再签名才赔,跟往日理赔金马上入袋相比,效率变很差,让保户
很不高兴。
据了解,还有一家外商寿险公司也碰到类似情况,保户生病住院,并在3月15日前,就送
出理赔文件,但该公司因为在3月15日才收到,因应保险局新规定,这家外商公司要求保
户“再补签”时,这名保户已重病陷入昏迷,遭保户家属痛骂不人道。
保险局昨天还是坚持颁布新制,不修改授权子法文字,宣布生效实施。
备注:
从一开始只需要签的要保书,
后来要签保经个资,
再来又要求签分析报告书,
现在又要求签特种个资...
上次我谈一份ptt新生儿保单(家长*2 小孩*2)
大人做2家寿险+1家产险
小孩做3家寿险+一家产险(富邦、全球、友邦、富邦产)
光是签名就签了3小时...签了一整叠!!
这种规范对保险公司及我们业务员也是困扰,这也不是我们规定的,
所以如果保户们也觉得很不舒服的话,请尽量和主管机关申诉~
加油~
(最好能变成签一个名字就完成投保....省时省力又省资源)
作者: omage ( )   2016-03-31 20:48:00
最好笑的是搞一大堆再搞行动投保,客户看都不看一路签下去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脚勤)   2016-04-01 07:50:00
行动投保只需签一个名即可
作者: dragon8332 (核四在人间)   2016-04-01 08:39:00
最好只要签一个名
作者: STG44 (让世界更美好)   2016-04-01 13:44:00
行动投保只是从纸本变线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