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契约中对于【疾病】名词定义

楼主: BBbomb (BB蛋)   2016-02-04 17:21:19
契约中对于【疾病】名词定义
残扶险主约:本契约所称【疾病】系指被保险人自本契约生效日(或复效日)起所发生之
疾病。
医疗险附约:【疾病】系指被保险人自本附约生效日起持续有效三十日或复效日以后所发
生之疾病。但续保者,自续保之日起发生之疾病,不受三十日限制。另如被保险人投保
时之保险年龄为零岁者,就其依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公告之新生儿先天性代谢异常疾
病筛检之疾病,亦不受三十日限制。
问题1,因为附约对于疾病的定义与主约比起多了很多,不知其主要目的为何,为何不干
脆主约及附约都写一样就好??
问题2,在医疗险附约中有表明的除外疾病,在残扶险的主约中是否也会除外??
问题3,每家保险公司的残扶险及医疗险对于疾病的定义是否都一样??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6-02-04 17:32:00
1.因为两者险种不同。2.依各险种规则而定。3.应该都是一样的。
作者: BabyWolf (闲爱孤云静爱僧)   2016-02-04 22:17:00
不一定 住院实支实付有的30日有的0日 癌症有90日的
作者: chocho76 (今日天气晴)   2016-02-05 16:39:00
就差在有无等待期而已,有差很多吗?残扶险只看结果,什么疾病引起不是重点吧,除非是有体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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