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了国泰人寿投资型商品
商品名称:富利多变额寿险
被保险人:32岁表哥
要保人:88岁外公
投保始期:102/2/8(10年期)
保额:240W,趸缴800W
请问以下问题:
1.是否有赠与税问题?(原期满受益人:表哥本人,身故受益人:表哥的妈妈)
2.如果要保人不在后,谁可以去变更成为要保人?
问过两位国泰人寿的业务员,
第一位说:因表哥已满20岁,如要保人不在后,通常由"被保险人"直接当要保人,
或是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担任。
第二位说:"要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才能更改。
P.S.后来身故、期满受益人皆更改为要保人本人。
麻烦板上高手协助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