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附约的终止
本附约于保险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效力即行终止:
1.主契约终止时。
2.主契约经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或展期保险。
3.要保人终止本附约时。
主契约周年日时,主契约被保险人本人或配偶年龄超过七十岁,或子女年龄超过二十三岁
时,本附约对该被保险人之效力即行终止。
本附约因前两项原因终止时,本公司应按日数比例退还当期已缴付未到期之保险费;但被
保险人之一领有保险金超过该被保险人当年度已缴付之保险费者,本公司不退还该被保险
人部份保险费。
这条意思是我还本终身的主契约满期了,温心住院附约也跟着终止吗?还是
我温心住院附约只能保到70岁?那主约满期了,我是用转帐扣款的,国泰
还会继续扣款吗?国泰会通知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