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重大革新,料将成为投保新趋势!
2014年10月29日下午 01:32
近期保险公司发行了新型态的重大疾病险,理赔依据不再完全由保险公司条款主导
,而是透过健保署所认定的“重大伤病范围”作为根据(取得健保重大伤病卡),使得理
赔疾病的范围,由原来的7项重大疾病与约定之特定伤病项目外,大大的扩增到上百项重
大伤病!对消费者而言,只要投保后取得健保署之重大伤病卡即可获得保险理赔,此认定
方式预估将来可大幅降低理赔纠纷。
以旧型的重大疾病险而言,理赔7项重大疾病当中,如:心肌梗塞(必须“同时”符
合3要件:典型胸痛、心电图典型异常变化、心肌鋂异常增高,但其实心肌梗塞在医界多
采用世界卫生组织认定,参阅马偕医院资讯:http://goo.gl/7yvIvL [心肌梗塞诊断原则
])、脑中风(必须符合4要件,且非医师确诊罹患脑中风就可以获得理赔,经适当复健后
也无法理赔)、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目前医界早就多采用置入血管支架却不予理赔)、瘫
痪等的理赔,要求的请领理赔要件相当严格,认定标准与目前医界现实脱节,往往造成更
多的理赔争议。
新型态与过去的重大疾病(暨特定伤病)险有了本质上的差异,参阅以下对照表:
过去在给付项目上,即使重大疾病加上特定伤病险,针对的疾病给付项目也不超过
50项,而健保署的重大伤病范围已远远超过50项(以重大伤病一编码等于一疾病来看,扣
除第30大项的罕见疾病,就有高达265个疾病项目),理赔范围的大幅增加下,相信对消
费者更为有利。关于“等待期间”的部分,目前多半无等待期(但其中一家为30日),未
来新商品出来,仍可观察设计的方向。此外,比起较旧型的重大疾(伤)病险,新型保单
更符合医界现实的认定标准,理赔争议与纠纷或可望下降。(未来实际的理赔纠纷是否能
降低,尚需要时间考验就是了)
不过目前市面上贩售此类商品的公司很少,能够比较的资讯并不多,包括更多可选
择的投保年期、主附约差别、保险费率等等。我们就已经发行的保单条款观察而言,新型
态的重大疾(伤)病保单设计预期将会愈来愈多公司推出,也极为可能成为未来消费者投
保重大疾(伤)病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