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第一次遇到保险的问题
希望了解的人可以给小弟一点提示
小弟是自己开店的
六月底的时候右手手指在厨房被割伤缝了九针
中间看了3次医生 7/8去拆线
拆完线医生也没叫我复诊只说就慢慢涂药给他好就好了
这之中有到劳保局问 他说可以请伤病给付
但我对资料中的无法工作日期有疑问
劳保局的判定是诊断书上的最后一次门诊(拆线那天)为主
还是实际开店营业的时间为主
有打电话问劳保局及工会 得到两种答案(劳保局柜台跟电话客服说的也不一样)
想问一下有没有人申请过或比较了解可以提是一下小弟
先谢谢了!
ps. 小弟到现在其实仍未开店 因为右手食指还不能弯曲
且诊所医生说手指神经还未长好 伤口也是这两天才完全愈合
而小弟是卖手工汉堡 汉堡肉都是自己炒料搅拌牛肉一块一块捏出来的
一个人做厨房又是开放式的 所以迟迟未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