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非以风险转嫁为主且提出特定公司商品,应加注客观资讯

楼主: 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2014-07-21 00:16:04
主旨:提出特定公司特定商品较佳时,该商品非以风险转
嫁为主时(如储蓄险),应加注客观资讯
说明:涉及非以风险转嫁为主之讨论时,如并未对“特定
公司”或“特定商品”推荐时,不受此规范。
罚则2所称客观资讯包括运用可受公评之计算方式
所得之数据,如认为特定公司、特定商品较佳,请
一并提至少一项之客观资讯(如:IRR计算、其他
计算等)。
PTT为一匿名讨论区,经检举为假冒客户推荐自家
商品之情形存在,故难以排除业务人员偷渡自家保
险商品之可能,对于是否为业务之认定,如非其自
述,查证上亦相当困难。
办法:推文提醒发文者提供客观资讯
作者: ac0963369126 (Allen Iverson)   2014-07-21 17:40:00
是就免提供阿?为何不能 风险转嫁要提供 非风险转嫁不受此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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