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独立制片生存指南(五):工会就是力量!

楼主: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6-02-19 12:59:10
※ [本文转录自 documentary 看板 #1Mng3Wfh ]
独立制片生存指南(五):工会就是力量! 夺回发声权的电影人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70427/
采访:郑博名
2006年,纪录片导演杨力州以感性的口吻,写下“其实,我们是劳工”一文,指出台湾在
国片不景气的情况下,《无米乐》、《翻滚吧!男孩》等纪录片的卖座,俨然为电影工作
者开启“新兴产业”的一扇窗,却苦无相对应的劳动保障,因此希望透过连署,筹组“纪
录片工会”,为“纪录片劳动者”争取权益。同年,台湾第一个纪录片从业人员职业工会
诞生,当时会员人数还不到60位。
如今,工会已有460位会员,成员遍及导演、摄影、剪辑、配乐、影评、制片等,也即将
迈入成立以来第一个十年。相较于国外电影工会的蓬勃发展,纪录片工会始终独身站在第
一线,为台湾电影人发声,却也不免孤掌难鸣。谈到台湾电影产业的现状,现任理事长龙
男‧以撒克‧凡亚思与秘书长黄惠侦眼神里透露著些许无奈。
“有产业才有工会,有工会就有产业,两者互为因果,关联密切。在台湾电影这行必须要
有足够的工会,才能对政府施压促成产业。”黄惠侦开宗明义点出根本问题,过往当局者
不愿人民集会结社,台湾工会制度并不成熟,多以附属在企业底下的形态成立,工会被切
成很小的单位,力量难以壮大,劳工相对较无发声权,遑论缺乏良好环境的电影产业根本
难成工会气候。“况且,专业者不一定有劳动者的身份认同,组成工会的意愿就更低。”
再者,台湾没有专门电影学院,缺乏专业分工,“人人都是导演”,却没有足够的编剧与
演员支应导演发挥,以致于一部电影产出多半仅能依靠导演个人魅力宣传,制作完成后也
没有足够的市场,获得国际肯定回台被称作“票房毒药”,等于是从人才培育到观众教育
各个环节都不到位。
对此龙男不气馁,认为只要政府愿意提出一个30年愿景计划,国片复兴并无不可能。龙男
说:“首先培育拍摄人材,政府能否让大专院校有足够的钱买最新设备,聘请专业老师与
业界人士进入校园,亲自传授拍摄经验与技巧,以达到理论、实务并进的原则。”然而,
碍于校园评鉴制度,校方为了评鉴分数,聘任教学者时只想聘用具有博士学位者,较不愿
聘任其他拥有MFA学历或多年实务经验的电影工作者为教师,学生衔接自然出现落差。
“台湾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
奇妙之处在于,台湾80年代解严,过去被殖民的历史牵绊著岛国居民,“祖国情怀”始终
遗留在老一辈身上,同一时期美国消费文化又大量冲击台湾,年轻人前仆后继拥抱西方发
展经济,政府也无视台湾文化政策的不足,造成严重断层。黄惠侦说:“一个国家的文化
政策某种程度影响人民长成什么样子,现在我们的文化只有一种,就是‘吃’,连观光宣
传短片看到的都只有两种题材,就是自然与美食,人文几乎可以说是空白。”
她直指,政府长期不重视文化政策,故意弱化人民思考,形成政治顺民,是历任执政者的
严重失职。
也因此,纪录片工会希望能团结影视从业人员,不单只是纪录片工作者,而是所有足以撼
动政府重视文化政策的人一起加入工会,形成一股强而有力的监督力量,对政府、国会进
行游说,传达何谓好的政策,即便过程中不乏协商、版本差异,但至少整体而言对台湾影
视产业的塑造是一个有效的平台,也能担任顾问角色,帮助政府在法源的利基下寻求可行
方案。
除了团结业界人士,纪录片工会希望文化政策能成为社会议题,获得民间关注,打破以往
只停留在专业给予建议,有关单位却无动于衷的现象。去年电影法修法,其中规定中央主
管机关每4年需订定电影政策白皮书,“打电话去文化部问他们的工作期程,对方说不知
道,代表有可能4年快到了才急就章,这样的白皮书能起多少作用,与现实需求会有多少
距离,又能解决多少问题?”黄惠侦对政府效率抱持怀疑态度。
下个十年,民间版电影政策白皮书
纪录片工会十周年第一要务,就是提出民间版电影白皮书,包括当初取消映演比例的WTO
协议重谈,以及重谈后的代价与评估。即便政府做不到,也应有补救措施,像是电影法中
规定要成为电影放映业,必须具备5百万资本额,若是降低门槛,让愿意播放优质国片的
戏院能够设立、经营,借此绕过WTO的限制。
其次,电影法中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应协调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其所属事业机构、
直辖市、县(市)政府,协助电影事业发展,但台湾各部会长期缺少横向沟通与合作,教
育、经济、文化都是独立运作,政策方面该怎么做才能达到成效,都是工会期望落实的事
项。
以十年为一个愿景,龙男强调并不是要各界立即照单全收工会意见,而是利用这段时间,
好好改善台湾影视产业,并卷动更多人加入,借此营造良性的循环。
对电影工作者而言,接案的保障在于一纸合约,但即便有定型化契约,目前业界也没有可
参考的薪资,受雇者、雇主与业主间的法律问题时有所闻。因此工会预计推出“工作者手
册”,订定各技职人员薪资标准,避免随意喊价,同时收绿所有电影人可能会遇到的法律
纠纷与解决办法,包括版权归属、提案金额依据、与业主合约的检视等。
最后,纪录片工会也希望政府能够重视公共电视的价值,“时常有民间电视台寻求纪录片
放映,却不支付播放费用,以为关心社会就是作公益,这点创作者与电视台的心态都要调
整。”龙男指出,院线是一个管道,却不应该是唯一,此时公视就非常重要。纪录片理应
回归电视、校园,进入民众生活中,而不是上院线后只能发行DVD。
如果未来新政府上台,文化政策依旧停滞不前该怎么办?“加入工会吧!”黄惠侦笑说,
工会集结众人力量就是要成为一个常设性机构,提供电影人在创作上的协助,同时监督政
府施政,保障工作者权益,不因政党轮替有任何改变,台湾未来影视产业的轮廓自然会渐
渐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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