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教育部资讯志工计画底下的团队,
在103年度的计画中,我们预计想要拍微电影,
征15分钟左右原著剧本,
题材不限,我们也会再修改,
希望能无偿授权我们仅在此部电影使用,
因为是志工服务,该片所有工作人员,含制片,导演,演员,摄影,剪辑,配乐
全部无酬(仅能核销交通与餐费一餐80元,皆须单据)
谢谢愿意帮忙的朋友。
补充说明一下:
我们是中部地区某大学
承接教育部资讯志工团队计画 https://ecare.moe.gov.tw/ecare/index.php
这个计画我简单讲一下,
首先要先与数位机会中心合作(DOC),全台只有偏乡才有设立
申请计画时,DOC会跟申请团队说明今年要服务的事项,
(有的要课辅,有的要设备维护,有的要做地方产业推广)
然后教育部便核发经费给团队来执行(通常是10~17万),
经费有规定的核销项目,全部就是交通/膳食/住宿/活动材料费。
因为是志工性质,所以并没有人事费(连主持人费与管理费也没有)
所以以微电影来说,我们之前拍的片子,配乐/剪辑/摄影/导演/演员通通都没酬劳,
交通还只能核台中到该DOC,膳食和住宿也是在DOC所在地的花费才能核(且需单据)
经费使用大概就是这样。
另外器材须编列财产的(如摄影机)那些都不能买,所以上次连DV都用借的。
今年我们合作的DOC,是希望我们再拍一部微电影
(之前是着重在地方观光,目前在后制中)
这次希望着重在地方文化的部分。
但由于希望最后拍出来不会像宣导影片这样,才会希望题材不限,
我们会将地方文化融入在征到的剧本之中。
最后要强调的是,创作当然有其价值,
但我们也真的没有经费项目能付出金钱上的酬劳。
所以,我们仅希望能将您的作品,授权于我们此次的微电影拍摄计画使用
并且同意我们改编,版权还是属于您,我们也不能再做他用 (Credit Staff会记载)
至于您会得到什么,若您有内政部核发的"志愿服务纪录册"
我们能为您记录时数。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