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家庭丧事期间,遇到IDP考试申请被驳回的情况,让我感到相当无助。
按照IDP官网的规定,我在考前5星期内提出取消考试或延期的合规要求,也依照条例完成支付相应的1500手续费。
但IDP却以我先前因工作安排延期过一次考试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他们指出网站上的另一条规定:“已申请更改考期/场地/组别的考生仅能申请变更一次,并且不能要求退费”
官方的人说之前考生也是都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没人有争议
对于这两项规定之间的疑义感到困惑,有没有可能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想请教大家是否有类似特殊状况的退费经验,想寻求建议
7500的报名费确实不是小数目,期望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如果大家有类似经验可否分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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