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sFabulous ( )》之铭言:
: : 我有看到此规范,因此想帮朋友请问一下站长们,若从初犯的角度,是否应该先从停
权
: : 个月来做惩处?毕竟并非所有user都很了解每一条站规?所谓累犯意旨当了解有此规
范
: : 仍冥顽不灵之意。
: 所有使用者初注册帐号时必须同意在先的〈使用者条款〉第四条即规定:
: 4、使用者帐号、密码及安全
: 在本站完成注册后,您将会有一组帐号以及密码。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
: 是您的责任;使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将负完全的责任。
: 同时帐号不得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 为了注册按下同意却不遵守条款规定,
: 是使用者自己的选择。
: 请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好的,将会转达,但想知道是否有任何捞回原始信件的方法呢?毕竟里面也是有10多年的
青春在里面。谢谢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