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可以视情况不提出共用帐号之检举吗?

楼主: Makotoyen (暫離。)   2019-04-23 13:48:14
※ 引述《talesr (塔蕾瑟(?))》之铭言:
: 3/25发表于SYSOP未得回复,故转至本板
: 结果到现在站方都还没要回答?
: ※ [本文转录自 SYSOP 看板 #1ScCP7WA ]
: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看板: SYSOP
: 标题: [问题] 可以视情况不提出共用帐号之检举吗?
: 时间: Mon Mar 25 20:15:00 2019
: 多重帐号管理办法六、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 3. 共用帐号之检举
: A. 检举人资格
: 担任小组长以上职务者(含小组长及群组长)或站长得向多重
: 帐号处提出检举。惟小组长及群组长仅可对其所辖看板中发生
: 之共用帐号积极行为提出检举。
: 共用帐号积极行为包括担任公共职务、破坏看板秩序、不当更
: 动帐号数值(登入次数、有效文章数、批踢踢币持有数量)等;
:   未列举之事项由帐号部裁定是否属积极行为。
: 上述条例的意思是,小组长及群组长只能对上列的共用帐号积极行为提出检举吗?
: 版主亦同吗?
: 其中"得"并没有强制小组长"必须"向帐号部提出检举,
: 然而对于帐号部来说,所谓的积极行为是由帐号部裁定,
: 实务上,只要自承共用帐号者皆会处分。
: 那么,可以不用向帐号部提出共用帐号检举的要件为何?
: 而小组长以上职务者是否有权限,面对共用帐号之行为,
: 斟酌情况选择不向帐号部提出检举案?
: 板主也可以视情况,而不向小组长提出共用帐号检举案吗?
可以,因为帐号部是协助板务部认定是否有多重帐号的行为,
如果小组长认为这样的案件不足以送件,自然可以判定驳回,
反之,小组长判定驳回,依照现有的申诉制度也可以向群组长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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