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对wuliang7967与angel0331tfg判决过重不服

楼主: wuliang7967 (亮仔)   2016-12-22 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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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 :本人对于帐号部所提出之调查结果有不同之意见,在此提出申诉。
申请案篇号:3509
结案篇号:3519
申诉事由:
判决过重且申请人并未了解真正的来龙去脉,故在此提出申诉
事情原委:A大在e-coupon违规被水桶30天,
本人我(W大)到A大家玩,A大拜托我帮忙PO交易文,因为兑换券只到12/31
就因此被误为分身或共用帐号
4. 处罚
若调查结果发现,确有共用帐号之实者,砍除共用之帐号,初犯者本尊停
权三个月,时间到请自己至ID_Problem请求复权,累犯者本尊砍帐号。
小弟对于我的帐号被判处砍帐号不能理解,
到A大的家登入的是我,PO文的也是我,并未有所谓的共用帐号
如果这样就要被砍帐号,那被朋友恶搞,借朋友看文章是否也要算在共用帐号的行列呢?
我想应该是要有下列的行为才会严重到砍帐号吧?
3. 检举办法如下:
(2) 被检举者需有下列行为:
多人使用同一帐号且有积极作为,包括担任公共职务、管理板务、
闹板、洗钱等。其他未列举事项则由帐号部认定之。
我可以保证我没有上述洗钱闹版的行为,
我登入2500多次,将近7年多只有24篇有效文章,是个很标准的潜水族
若我有犯了什么为列举事项的话请再麻烦通知我,我不希望帐号被砍得不明不白。
※ 引述《conk (conk)》之铭言:
: ※ 引述《wuliang7967 (亮仔)》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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