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非多重帐号分身

楼主: Makotoyen (暫離。)   2016-07-16 15:18:12
1. 多重帐号管理办法 注六 本站禁止帐号转让或交接,
使用同一电子信箱认证则视为同一使用者处理。
2. 检视被检举者相关上线记录,有多段同时间、同IP上线情形,
其同IP上站情形不只一组,而是多组。
就算亲属关系、同一住所,以此情形来说也有违常理。
申诉驳回。
※ 引述《miss07 ( www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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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诉 :本人对于帐号部所提出之调查结果有不同之意见,在此提出申诉。
: 申请案篇号:3166
: 结案篇号:3172
: 申诉事由:
: miss07、amy930408及s111222三个帐号并非同一人所持有,
: 但帐号所有人之间为亲属关系,
: 同住一处,共用家中无线网络,导致IP相同,
: 且家人之间共享情报,得知e-coupon版可征求乐天点数,
: 因此各自在版上po征求文,并非多重帐号分身
: 申请人:miss07
: (需为当事人亲自申请)
: ╰═检附各项证明文件如下↓↓↓═══════════════════════╯
: 无证明文件,但驳回因IP相同、需求相同po文而被认定为分身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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