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e-coupon 2015/02/04)

楼主: GeminiMan (GM)   2015-02-04 23:39: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重帐号/共用帐号查询
板名/所在群组:e-coupon / Life_Plan
检举人(板主):conk
检举人直属上级(直属组长):GeminiMan
被检举人:peterya / coecoe
检举事由:
peterya与coecoe, 涉嫌同一个人。
peterya昨日(1/31)发表二篇交易文,其中第二篇交易文发表后随后不久就已删除。
但过没几分钟coecoe发表交易文与peterya中第二篇交易文标题与内文完全相同。
故疑似为相同的人。
若属同一人就违反板规4.6与C.10之规定,故申请调查多重帐号。
╰═检附各项证明文件如下↓↓↓═══════════════════════╯
检附证据:
1.板主申请文
作者 conk (conk) 看板 L_LifePlan
标题 [申请] 多重帐号调查
时间 Sun Feb 1 00:11:51 2015
───────────────────────────────────────
看板板名:e-coupon
申请人:conk
申请事项:调查多重帐号
申请理由:
peterya与peterya, 涉嫌同一个人。
peterya昨日(1/31)发表二篇交易文,其中第二篇交易文发表后随后不久就已删除。
但过没几分钟coecoe发表交易文与peterya中第二篇交易文标题与内文完全相同。
故疑似应相同的人。
若属同一人就违反板规4.6与C.10之规定,故申请调查多重帐号。
● ★ ! 5 7/31 conk □ [公告] 本板版规<4.0版>
┌─────────────────────────────────────┐
│ 文章代码(AID): #1JsQbqs4 (e-coupon) [ptt.cc] [公告] 本板版规<4.0版>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e-coupon/M.1406773620.A.D84.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以下是peterya昨日发表第二篇交易文 标题与内文
● 2 + 1/31 peterya □ [交易] 台北侨园饭店 鱼翅套餐 餐… (e-coupon)
┌─────────────────────────────────────┐
│ 文章代码(AID): #1KpFCR9o (ALLPOST) [ptt.cc] [交易] 台北侨园饭店 鱼翅套餐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网址 │
│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
作者 peterya (彼得夜) 看板 e-coupon
标题 [交易] 台北侨园饭店 鱼翅套餐 餐饮抵用卷
时间 Sat Jan 31 23:22:01 2015
───────────────────────────────────────
发表前请看置底的版规,以免触犯版规
标题、文章若要修改,请善用大T、E,请勿冲动删文再PO文
商品名称:台北侨园饭店 鱼翅套餐 餐饮抵用卷
交易地区:台北/新北捷运站
商品价格:原价:880,展场价:599,我转让550/张,共有八张,一次买八张,优惠价:
4200元
新旧状况:全新
交易方式:面交
联络方式:站内信
其他说明:
1.仅限台北侨园饭店使用
2.遇母亲节及春节假期,需另补差价(以现场公告为主)
3.没有期限
作者: coecoe (coecoe)   2014-02-01 01:30:00
板主你好~我(coecoe)与peterya是男女朋友,我们分别持有两种折价劵,其好意要帮我转让,因peterya是刚办帐号不熟悉ptt,误把使用者条款误为板规,未注意有发文篇数限制,随后我发现问他使用者条款就是板规吗@@?才发现事情不对劲赶紧请他删文,再由我的帐号重新发文,而未注意可能违反板规,造成困扰深感抱歉!不知如何举证帐号为不同人所有,只能叙述事发经过@@若需提供任何举证资料恳请告知及劳烦板主以板规处置了,谢谢!对ㄏㄡ忘记了QQ了解~请处分,谢谢板主!
作者: conk (conk)   2014-02-02 22:36:00
麻烦请组务版版主移送调查。谢谢
作者: coecoe (coecoe)   2014-02-03 03:07:00
<1>事情经过:我(coecoe)1/29发A文,peterya1/31 23:22发B文、C文,经过24分钟,C文删除,我再发C文内容(忘了1/29发过A文,愿接受板规水桶)。<2>补充陈述: 我们前后发文才差24分钟,而且虽然该删文现在已不在板上,但当时该删文确实与新文为完全相连(两文中间无他文,发文时间得对照推知),所以并非以分身规避板规却又拙到让板主很容易发现,真的是以为确实为各自使用之帐号可以发文相同内容,而未考虑这样会有被认定为同一人使用之可能性。拜托板主详查了!谢谢!
作者: peterya (peterya)   2014-02-04 00:39:00
G大你好~我是peterya本人,我在此先跟这个e-coupon板不好意思,(以上我女友讲过的话我就不赘述)。我是ptt的新手,我的确也是因为想要将优惠卷转售才创此ptt帐号,但是,我没有想到,我在短时间内(应该不到半小时),马上将我po过的第二个文删除,我单纯想说我女友可以帮我po这篇文,确实不是分身帐号,当下这个动作没有想到会引起误会,希望您能相信。水桶10年的处分我觉得真的影响很大,如果是我,我才不会想花那么多时间在一个分身帐号这里,办一个新的帐号还比较轻松!只劳请板大可以高抬贵手,麻烦了!
作者: coecoe (coecoe)   2014-02-04 04:08:00
已主动送出举证资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