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etc.net.tw/cards/eToll-card.html
e通卡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卡
依照电子票证管理办法,交通部允许e通卡可使用于交通类电子票证之期限至103年7月23
日,配合规定,e通卡将停止储值服务。但为消化现有卡片内的储值余额,交通部同意e通
卡仍可使用至104年12月31日,且若卡片功能正常且可判读余额,远通亦提供无期限限制
之退费服务。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见谅!
103年7月23日止停止e通卡加值作业
104年12月31日止,停止所有e通卡多卡通扣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