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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ptic (无明)
2026-01-22 17:49:08标题: 韩国AI基本法上路 新创界忧法遵负担沉重
新闻来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1220221.aspx
中央社 综合首尔外电
韩国号称全球首部全面性人工智能(AI)监管法规今天上路,当局盼借此加强对AI产业的
信任与安全。然而,新创界对此表达担忧,认为法令遵循负担恐将阻碍竞争力与创新。
路透社报导,首尔当局盼透过“AI基本法”(AI Basic Act)将韩国定位为该领域的领导
者。相较于欧洲联盟(EU)的“AI法案”(AI Act),韩国的AI基本法生效时程明显更早
。目前全球在AI监管方式上仍存分歧。美国倾向采取较轻微的监管措施,以免扼杀创新;
中国则已推出部分规定,并提议成立全球协调机构。
韩国新法的关键特色之一,是要求企业必须确保在“高影响力”AI领域中具备“人类监督
”。这类领域涵盖核能安全、饮用水生产、交通运输、医疗保健,以及信用评估、贷款审
核等金融应用。
其他规范还包括:企业若推出涉及高影响力或生成式AI的产品与服务,必须事先告知用户
;若AI生成的内容与现实难以区分,则必须清楚标示。
韩国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表示,该法律架构目的在推
动AI普及,同时建立安全与信任的基础。此法案历经广泛咨询,当局在正式开罚前,将提
供企业至少1年的宽限期。
违规罚款金额可能相当可观。举例而言,若未标示生成式AI内容,企业可能面临最高3000
万韩元(约新台币65万元)的罚锾。
韩国科技部部长裴庆勋在记者会上表示,该法将为韩国跻身“全球AI三强”的目标提供“
关键性制度基础”。裴庆勋曾任科技巨擘乐金集团(LG)的AI研究主管。
然而,韩国“新创联盟”(Startup Alliance)共同负责人林正旭(译音)指出,许多新
创业者对于关键细节尚未厘清感到沮丧。他表示:“业界多少有些怨言,为什么我们要抢
头香?”
新创联盟资深研究员郑珠妍(译音)则认为,法规条文定义模糊,企业为规避监管风险,
可能会采取最保守的做法,反而限制发展。
对此,科技部计画在宽限期内为企业设立指导平台与专门支援中心。科技部发言人说:“
此外,我们将持续研议如何减轻产业负担。”并表示若国内外产业环境需要,当局将考虑
延长宽限期。(编译:刘淑琴)
按:全名是《关于人工智能发展和建构信赖基础的基本法》,内容重点:
一、立法目的与基本理念
核心目标
・促进人工智能的健全发展与信任基础建立
・保护国民的权益、尊严与基本权
・提升生活品质与国家竞争力
基本原则
・AI发展须兼顾安全性与可信赖性
・受影响者有权在技术可行范围内,获得有意义的解释(可解释性)
・国家须协助全民因应AI带来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变迁
二、适用范围与域外效力
・即使行为发生于国外,只要影响韩国市场或使用者,即适用本法
・国防或国安专用AI(经政令指定)不适用
三、AI治理与政策推动体系
(一)AI基本计画
・由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每3年制定
・涵盖:
・AI政策方向与国家战略
・人才培育、产业育成
・AI伦理、信任、透明、公平与安全
・公共资料作为训练资料的开放与规范
・教育、劳动、市场变化因应
(二)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委员会
・直属总统
・职能包含:
・AI中长期战略与政策整合
・高影响AI的规范与政策回应
・投资方向、法规改善、跨部会协调
・设有分科委员会、特别委员会与专家咨询机制
四、人工智能产业与技术发展促进
(一)技术研发与产业支援
・支援AI研发、测试、实证、商用化
・建立AI标准(含安全与可信性)
・建构与开放训练资料(含公共资料)
・推动AI资料中心与实证基础设施
(二)中小企业与新创优先
・中小企业、新创、微型企业为优先扶植对象
・提供:
・资金、教育、顾问
・安全与影响评估支援
・政府采购时优先考量AI产品/服务
(三)人才与国际合作
・系统性培育AI专业人才
・延揽海外人才
・推动国际合作、标准制定与海外市场拓展
五、AI伦理与信任机制
(一)国家层级AI伦理原则
・以人类尊严、生命安全、可近性、社会福祉为核心
・鼓励各部会政策与伦理原则一致
(二)民间自律伦理委员会
・研究机构、企业可自设
・功能包括:
・伦理遵循审查
・人权与安全风险评估
・内部教育与伦理指引制定
六、高影响人工智能(High-Impact AI)重点规范
(一)高影响AI定义
指可能对生命、安全、基本权产生重大影响的AI,例如:
・医疗、能源、水资源
・生物辨识(犯罪侦查、逮捕)
・招聘、贷款审查
・交通系统
・公共服务决策
・教育评量等
(二)高影响AI的主要义务
事前与持续性责任
・风险管理与人为监督
・提供可解释性资讯
・建立使用者保护机制
・保存安全与可信措施相关文件
影响评估
・企业:努力进行基本权影响评估
・政府机关:优先使用完成影响评估的AI
检验与认证
・鼓励事前安全与可信性验证
・政府使用时优先选用通过验证的AI
七、透明义务(特别针对生成式AI)
・必须事前告知:
・产品/服务是以AI为基础
・生成内容必须标示:
・由生成式AI产生
・对“难以与真实区分的影音内容”(如深伪):
・必须以使用者可明确识别的方式标示
八、AI安全责任
・对高运算量AI系统:
・必须执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
・建立事故监测与回应机制
・向主管机关提交执行结果
九、境外AI业者的国内代理人制度
・达到一定规模的境外AI业者,必须指定韩国国内代理人
・代理人负责:
・文件提交
・高影响AI确认
・安全措施支援
・违法责任仍归属原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