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ICJ为起诉污染国除障碍 就气候变化责任颁里程碑“咨询意见”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7-24 07:24:33
标题: ICJ为起诉污染国除障碍 就气候变化责任颁里程碑“咨询意见”
新闻来源: https://is.gd/RaPYFC
【明报专讯】
联合国最高司法机构国际法院(ICJ)周三(23日)首次就各国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责任发
表备受关注的咨询意见,明言各国“有义务”保护公民人权免受全球升温影响,否则属“
国际不法行为”,须以不同形式作出“全额赔偿”。这项里程碑决定为起诉和追究引致气
候变化的国家清除了障碍,但法官承认要厘清各国的责任将是困难之事。
国际法院院长岩沢雄司昨代表法院全体15名法官,宣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咨询意见。他表
示,“温室气体排放无疑是人类活动造成,并具跨境影响”,所衍生的气候变化是影响自
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的“迫切兼存亡攸关的威胁”,而全球暖化极其严重的影响可能“严重
损害”人权,包括生命权。“清洁、健康、永续的环境”是一项人权,未能保护地球免受
气候变化的影响可能违反国际法。各国“有义务”保护公民人权免受全球升温影响,各国
“有责任”合作防止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
没法律约束力 须证因果关系
岩沢雄司道:“本法院意见,一国违反任何既定义务……构成须承担责任的国际不法行为
,后果可能包括以补偿、赔偿、抵偿形式,向受害国提供全额赔偿。”不过他补充表示,
必须证明“不法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充分的直接和确定的因果关系”。
这份咨询意见虽没法律约束力,但专家指出它具有道德、法律及政治影响力,堪为左右全
球未来气候行动路向的国际标准,有助气候官司裁决和修订相关法律。
ICJ表示,各国若未履行气候相关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可以据此
兴讼。
此案源于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的提请。该国认为国际法院是“对所有国际法范围拥有普遍
司法管辖权的唯一国际司法机构”,2023年3月29日在逾130国支持下,经联合国大会请求
该法院就各国在国际法下有何遏止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以及不作为、不履行义务损害气
候系统有什么法律后果,发表咨询意见。
发展中国家和岛国则主张采取有力措施遏止温室气体排放,并且要求温室气体排放国向气
候脆弱国提供财政援助,认为凡被诟病者就有被索偿可能。
不过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和其他主要排放国认为,2015年《巴黎协定》等联合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框架下现存气候条约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制定义务指南,也反对
把全球暖化引发的气候变化现象归咎于个别国家。
环保团体称赞ICJ的咨询意见。法律专家表示此乃细小岛国和低海拔国家的胜利,是“当
代其一重大裁决”。
(路透社、法新社、Earth.org)
颁布知多点
为什么会有这次颁布?
・2019年,位于太平洋岛国斐济的公立“南太平洋大学”(University of the South
 Pacific) 27 个法律系学生在课室聊天,为列国政府对化解气候危机的步伐缓慢而沮丧
 ,继而萌生告上法庭的主意。他们于是成立青年草根组织“太平洋岛国学生对抗气候变
 化”(PISFCC),奔走接洽游说太平洋岛国论坛的成员国,把气候变化和人权问题带到联
 合国辖下最高司法机构国际法院。PISFCC还串联起亚洲、非洲、拉美、欧洲的青年,成
 立“世界青年为气候公义”(WYCJ),扩大游说活动。
・2021年,瓦努阿图政府率先有回应,并在翌年把议题带到太平洋岛国论坛。在征得该论
 坛全体18个成员国一致支持后,“就各国在气候变化和人权方面的责任向国际法院(ICJ
 )寻求咨询意见 (Advisory Opinion)”
・此倡议便提交到联合国大会并获通过。
ICJ须回应什么问题?
1.各国根据国际法,有何义务保护气候及环境,免受温室气体排放影响?
2.对地球大气层及环境造成重大损害的国家,法律后果为何?
咨询意见有何作用?
・ICJ咨询意见是旨在厘清特定国际法问题的法律文书,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作为联合
 国主要司法机构,ICJ的意见具法律分量及道德权威。
・就本案而言,ICJ咨询意见将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明确指引,可减少列国在谈判中
 推卸责任、钻空子、采拖延战术的情况,还能澄清《巴黎协定》等气候协议的具体要求
 ,更全面地审视国家义务,有助应用于有关气候变化的诉讼、易受气候变化冲击的国家
 索偿。
资料来源:Earth.org、The Conversation
逾八成图瓦卢人申“气候移民”澳洲
澳洲政府周三(23日)公布,备受全球暖化衍生极端气候和海平面上升冲击的太平洋岛国
图瓦卢(Tuvalu),全国超过八成人口向澳洲申请了全球首创的“气候移民签证”。
驻图瓦卢的澳洲高级专员办事处表示,自开放“气候移民签证”申请以来,澳洲已收到
8750份移民签证申请,包括申请者家人,占2022年人口普查10643名国民的82%。今年名额
只有280个,意味中签率只有约3%。
图瓦卢的海岸线自1993年以来每年上升约6毫米,速度高于全球平均近1倍。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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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国际法院的历史性裁决将改变什么?
https://is.gd/E6cTD0
经过为期五年的书面陈述与听证,联合国最高的司法机构,海牙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将于
今天下午公布一项历史性的裁决,该裁决是国际法院首次就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法律
框架发表意见。其目的是要明确主要污染国对最脆弱国家的责任。
具体而言,国际法院必须回答以下两大问题:首先是各国在气候保护方面有哪些法律义务
?其次对排放负有责任的国家可能面临哪些起诉?这两大问题也是去年联合国大会通过表
决之后正式递交给国家法院的问题。联合国大会之所以做出以上授权,其原因主要是由于
一些深受气候变化威胁的太平洋岛国的要求。在今天气候活动人士因气候谈判举步维艰而
倍感沮丧,在图瓦卢等受到海水淹没威胁的岛国居民已经被迫迁往他国的背景下,国际法
院今天裁决尤为引人关注。
作者:杨眉(法广)
关心气候问题的听众朋友们或许还记得,这一切都起源于2019年,当时瓦努阿图大学法律
系的学生就气候正义议题进行了一项法律练习,练习结束之后其中有27名学生将理论运用
于实践,启动了一场捍卫气候正义的法律诉讼活动,该运动随即受到其他气候受害国的支
持,并且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深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声张气候正义的活动,瓦努
阿图因此在此一活动中走在前沿,瓦努阿图代表拉尔夫・雷根瓦努 (Ralph Regenvanu)
向法新社表示,“此一审判的结果将对几代人乃至对地球的未来产生影响”。他认为“这
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去年12月份,国际法院举行了法院历史上规模最大听证
会,10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出席了听证会。
两大对立阵营 中美罕见立场相近
各国的书面以及在听证会上的陈述彰显了两大对立的阵营:同气候谈判有所不同的是,中
国,与印度等排放量大的发展中国家却同发达国家的立场相近。如果他们中大多数国家并
不质疑其在气候危机中所扮演的角色,但他们认为绳之以法的法律手段不应超越现有框架
,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巴黎气候协定》。印度代表路德・兰格
雷吉(Luther Rangreji)在口头辩论中辩称: “法院应避免在现有义务之外设定新的或
额外的义务。”
中国代表马新民也在海牙法庭上强调,(中国在国际法院气候变化问题咨询意见案中的口
头陈述)现有的联合国条约应继续作为确定各国义务的基石。中国认为,根据一般国际法
,人为温室气体排放不属于国际不法行为,其所致损失和损害问题难以诉诸国家不法行为
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制。。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玛格丽特・泰勒在法庭陈述中表达了类似
的观点:“法院确定的与减缓气候变化相关的任何其他法律义务,应与各国在联合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义务保持一致,”
而气候脆弱国家则认为,这两项文书在法律上并不足以迫使相关国家减轻气候变化的破坏
性影响。
国际法院的意见会改变什么?
事实上,国际法院的意见仅仅具有建议性,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污染国完全可以选
择忽略它。但是,它对目前以及未来在全世界各地的国际以及国内的气候诉讼案件来说,
具有重要的先例意义。
因为今天法院正越来越成为各地人们应对气候危机的工具。全球范围内的案件数量从2017
年的884起增加到2022年的2180起,涉及65个司法管辖区。这些案件大多是非政府组织、
公民、外国投资者或次国家级政府对政府或公司发起的。鉴于日益频繁的极端天气事件造
成的破坏、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领土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人口迁移,案件数量可能会进一步
增加。
不过,鉴于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中包括来自美国,中国以及印度等国的司法人员,因此,
很难预测今天下午的裁决一定会对气候脆弱国家有利。因为国际法院很可能会试图取悦所
有人,必须在那些要求在追责问题上走得更远的岛国以及那些经济增长依赖于化石燃料的
国家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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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各国负有减排义务 以保护全球环境
https://news.un.org/zh/story/2025/07/1140397
联合国新闻
国际法院院长岩泽雄司周三宣读了该法院关于各国在气候变化方面所承担义务的咨询意见
。这一位于荷兰海牙的联合国主要司法机构裁定,各国有义务保护环境免受温室气体排放
的影响,并应以应有的勤勉和合作态度履行这一义务。
这包括根据《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1.5°C以内的义务。
国际法院进一步裁定,如果国家违反这些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被要求停止不当
行为、保证不再重犯,以及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全面赔偿。
秘书长古特雷斯:这是气候正义的胜利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当天发表视频致辞,欢迎国际法院发表这一历史性咨询意见。他表
示,该意见明确指出,根据国际法,所有国家均有义务保护全球气候系统。
古特雷斯说:“这是地球的胜利,是气候正义的胜利,更是青年力量改变世界的胜利。太
平洋岛国的青年们率先向全人类发出这一呼吁,而世界必须作出回应。”
他指出,正如国际法院所阐明,在现行气候变化条约体系下,《巴黎协定》设定的1.5摄
氏度温控目标必须成为所有气候政策的基石。
国际法院的裁判依据
国际法院援引各成员国在环境与人权条约中的承诺作为本案裁决的法理基础。
首先,作为多项环境条约的缔约方——包括《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性公
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各成员国负有保护当代及后代全球居民环境
权益的法律义务。
其次,鉴于“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充分享有多项人权的必要条件“,且各成员国
已加入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在内的多个人权公约,他们必须通过应对气候变化来保障这
些权利的实现。
案件背景
2021年9月,瓦努阿图宣布有意请求国际法院就气候变化问题发布咨询意见。该倡议得到
了太平洋岛屿学生气候变化组织的推动,旨在应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方面的脆
弱性以及全球气候危机。
2023年3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历史性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国家在应对气候变
化方面的法律义务以及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提供咨询意见。
该决议得到了大约130个国家的共同支持。这一请求的目的是澄清国际法中关于气候变化
的法律责任,帮助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同时为国家、企业和其他行为体提供法
律指导。
国际法院于2024年12月2日至13日举行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听证会,讨论各国根据国际法应
对气候变化的义务。听证会围绕以下两个问题进行听证:
一方面,根据国际法,各国有义务采取哪些行动来保护气候系统和环境免受人为温室气体
排放的影响?如果政府的行为或不作为对气候系统及其他环境部分造成重大损害,应承担
何种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听证会涉及可能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受到气候变
化不利影响的“当代和后代成员”。
咨询意见的潜在影响
尽管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拥有巨大的道德权威。
据国际法院书记官表示,这一关于气候变化的意见有望指导后续的司法程序,如国内案件
,影响外交进程,并成为全球范围内气候诉讼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小岛屿国家寻求因历史
气候损害而获得赔偿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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