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日本通过经济安保新法 强化保密提升产业竞争力

楼主: Cassander (Cassander)   2024-05-12 07:28:36
标题:日本通过经济安保新法 强化保密提升产业竞争力
新闻来源: (发文须填写新闻网站名称与连结,供板友分辨)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405110056.aspx
(中央社东京11日综合外电报导)日本参议院昨天通过经济安全保障新法,由政府认定谁
具资格接触经济安保领域重要情报。日本希望藉新法让保密体制跟上国际水准,并扩大日
本企业国际商机,强化产业竞争力。
日本读卖新闻报导,这项新法名为“重要经济安保情报保护及活用法”,昨天在参议院全
体会议上获朝野多数政党赞成表决通过,预定将在2025年5月前上路施行。
针对一旦泄漏将危及安全保障的情报,新法可指定为“重要经济安保情报”加以保护。
新法创设“安全许可”(security clearance)制度,由内阁府新成立的调查机关针对政
府职员或民间人士调查有无前科等个人资料,若确认没有问题的话,将赋予处理敏感情报
的权限。上述调查须获当事人同意。
目前预想包括跟防御网攻对策及像半导体的先进技术供应链等相关情报,未来将会被指定
为“重要经济安保情报”。
经指定的情报有效期间为5年,效期届满后也可能再延长;虽然总计效期可达30年,但如
果获内阁批准,也有可能更为延长。
若获经手资格却泄露相关情报,新法明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日圆以下罚金,或
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万日圆以下罚金。
新法也明定“必须充分顾及报导或采访自由”,另外,基于在野党立宪民主党等所提出的
要求,为防止政府随意行使及确保透明度,新法规定政府必须定期向国会报告执行状况。
日本基于2014年施行的特定秘密保护法,以防卫、外交、间谍防止及恐攻防止4领域作为
机密保护对象,是七大工业国集团(G7)中唯一没有保护经济安保情报,也没有认定可经
手人员的制度。
日本政府希望借由新法跟上欧美各国机密保护脚步,有助彼此共享情报及日本企业参与国
际共同研发计画。(译者:黄名玺)11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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