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德国控管仇恨言论,极权国家为何竞相模仿

楼主: laptic (无明)   2019-11-07 16:55:01
标题: 德国控管仇恨言论,极权国家为何竞相模仿?《外交政策》:以“法”之名箝制异
议,全球民主恐竞相沉沦
新闻来源: (须有正确连结)
https://www.storm.mg/article/1917842
王颖芝 2019-11-07 15:00
https://i.imgur.com/EHUbVv4.jpg
德国总理梅克尔。(AP)
如何防止假新闻与网络极端言论扩散,是当今全球政府的头痛难题,德国2017年推出《社
群网络管制法》以减少仇恨言论,《外交政策》最新研究却指出,这部法律竟然引发了意
想不到的副作用:其它独裁国家纷纷借口模仿德国,达到箝制反对声音的目的!
德国联邦政府10月底推出草案,打算加强购买枪械的背景审查,并要求社群网站举报疑似
极端分子。这项法律是针对新纳粹(Neo-Nazi)等极右派分子犯罪激增的因应措施。今年
6月,德国黑森邦卡塞尔区主席吕贝克(Walter Lübcke)在自家被杀死,他长期力挺总
理梅克尔(Angela Merkel)的移难民政策,招来极右派痛下杀手,这起案件也被视为“
恐怖主义”范畴。
看似立意良好的新法,却引发了担忧声浪,担心如同德国去年生效的《社群网络管制法》
(NetzDG,简称社管法)造成模仿效应,再度危及全球脆弱的民主自由。《社管法》原本
是为了打击社群网站上的仇恨言论、毁谤或煽动暴力等违法内容。但《外交政策》调查认
为,许多极权国家都在模仿德国树立类似法规,以控管网络言论。
保护移难民为初衷
2015年时,梅克尔政府决定接收100万来自中东与非洲的难民,社群网站上满是仇恨移民
的言论,德国各地出现多起攻击难民营的暴力事件。感受到情势渐渐失控,德国时任司法
部长马斯(Heiko Maas)写了一封措辞严苛的关切信函给脸书(Facebook),要求脸书加
强对违法贴文的管制,他写下:“网络不是无法无天的,不能允许滥用种族歧视和非法的
贴文滋长。”随后就推出《社管法》。
https://i.imgur.com/hwVwf2h.jpg
脸书近年争议频传,创办人、董事长兼执行长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力挽狂澜。(
AP)
《社管法》规定,凡是注册会员数200万人以上的社群网站,都必须在接获检举24小时内
删除“明显违反刑法”内容;违反其它法规的内容则须在7天内处理完毕。该法也要求各
家公司设立明确的监管机构,光是Facebook就在德国聘请数百位员工每天负责审查。违反
法规的公司最高可能面临5千万欧元(约台币17兆元)罚款,相关负责人最高则可处以5百
万欧元。
私人企业变网络警察?
然而,这部法律也很快招致大量批评。反对者认为《社管法》把“网络警察”的工作交给
私人企业,而且监管过程并不透明,企业可能因害怕罚款而滥用权力,预先封锁一切可疑
言论。更何况,哪些内容属于“明显违法”,哪些又不是,模糊的法律定义让人无所适从
。联合国2018年调查,《社管法》可能违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
19条保障的言论自由。国际组织“人权观察”(HRW)也批评该法会迫使企业过度干预,
缺乏合理的司法监督,使用者也没有任何方法上诉。
模仿国家只有4个“足够自由”
最糟的是,全球极权国家早就虎视眈眈,渴望有个正当理由插手网络世界。《外交政策》
发现,过去2年来,全球至少已有13个国家订立类似的法规, 9个国家还直接在法案中提
到《社管法》,当成模范标的与引用来源。根据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评比,这13个国家中,委内瑞拉、越南、俄罗斯与白俄罗斯都属于“不自由”;
印度、肯尼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则是“部分自由”;只有欧盟、英国、法国、澳
洲属于“足够自由”的类别。另外洪都拉斯虽然不在此项评比之内,但在新闻自由度上被
归类为“部分自由”。
换言之,模仿《社管法》的国家半数以上缺乏良好民主机制,也没有德国对人权、法治的
高标准,这个涟漪效应已经可以见到端倪。许多国家立法时做得比德国还过火,例如要求
平台方也必须封锁“假新闻”、“亵渎宗教言论”及“反政府宣传”等,对仇恨言论的定
义也比德国刑法宽松很多,箝制范围更大。
https://i.imgur.com/OnwnBAj.jpg
俄罗斯总统普京。(美联社)
以俄罗斯总统普京(Vladimir Putin)3月签署的法案为例,其中“造成危害的不可靠资
讯”定义为“威胁公民生命健康或财产;威胁公共秩序与安全;威胁交通与社会建设、金
融机构、能源设施、产业与通讯设备”。简直是无所不包。越南2018年推出的《网络安全
法》(Law on Cybersecurity)更夸张,直接禁止“扭曲或诋毁政府”,也把“侮辱越南
人民与国旗、国歌、国徽、伟人、领导人、名人和民族英雄”全都列为违法行为。多个国
家也都缺乏独立的司法机制和申诉管道,国家可以轻易消除不顺耳的声音,更可能造成网
路平台或使用者自我审查,与过去的出版审查如出一辙。
各国恐“竞相沉沦”
德国是欧洲影响力最大的国家,《社管法》的连锁效应,虽然并非立法初衷,却已对全球
网络自由和民主社会造成难以回复的伤害。《外交政策》告诫,以“反自由的手段”对付
“反自由的思想”,在当前时代显得格外短视与不负责任,一旦民主国家率先放弃了道德
,极权国家自然会一拥而上,也让全球人民的自由一起竞相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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