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爆米花当薪水:德国基本工资改革与倦怠

楼主: AsamiImai (今井麻美)   2016-05-11 07:58:09
爆米花当薪水:德国基本工资改革与倦怠的体制
http://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3/1422080
公司主管将一名男性新进雇员带到不足10坪大的房间里,室内温度只有恶意的摄氏4度。
锁上门后,主管开始对这名雇员大声咆哮,训斥他太不礼貌。理由是:他竟敢为自己加班
的时数打卡。主管要求他:今后每天早上必须“自愿”提早进公司报到,并且不准再白目
地为超时工作打卡。然而这名雇员每日工时实际已超过14小时——有时还包含周末。他必
须依赖高剂量的止痛药,才能勉强维持站姿来工作。
这里不是鬼岛,也不是剥削移工的血汗工厂,这里是鬼岛岛民所寄情的现世乌托邦,德意
志联邦共和国的首都柏林,一家在业界极富竞争力的豪华酒店,一场德国主管与本国雇员
之间的对话。这位雇员的职位是厨师,合约上每周工作时数一项,明载着令岛民们心醉的
数字:“38”。
尽管德国工会的抗争经常被拿来当作劳工坚定捍卫自身权益的典范、尽管德国的薪资条件
与劳动法规的相关保障常被视为台湾遥不可及的神话,然而在不少情况下,当今德国劳工
面对自身劳权受损时,其处境毋宁更接近上述情节那般孤立无助。那并非单一个案,也恐
怕难以让社会特别投以关注的眼光——它只是近年来早已让阅听众麻木疲乏的、千篇一律
的踢爆之一。
然而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是一则发生在德国基本工资法上路后的案例。
德国基本工资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生效,至今刚好届满一周年。法定最低工资为时薪
8.5欧元(约台币310元);以两年为缓冲期,企业雇主必须逐年依比例调升工资至符合此
标准。
读者或许会疑惑:
一个长期被视为社会国(Sozialstaat)模范的国家,为何迟至去年才推行全国适用的最
低工资标准?
答案是:正是由于过去德国工会组织的强大,在各职业工会自主的情况下,始终能在薪资
协商上与资方抗衡,因而不需要、也不愿意将协商的主导权交给国家代理、订出一套死板
的法定标准。注1
直到2003年由社民党(SPD)与绿党(Bündnis 90 / Die Grünen)执政联盟推出的“议
题2010”(Agenda 2010)改革,让原本就已在新自由主义潮流下,逐渐偏往资方之劳资
抗衡的局势发生骤变。此一改革可被理解为一个社福负担沈重、且面临人口老化之社会国
的经济运作,在遭遇全球化冲击下,为了避免系统崩溃的转型。
改革的大方向为社会福利支出的缩减、劳动市场的弹性化、以及相应的教育与家庭政策调
整。此一转型为社会国的体制带来了在全球资本丛林中继续存活的本钱,透过松动防解雇
机制、删减雇主对劳工之社会保险负担而降低工资成本、引入派遣制与大量“迷你工作”
注2等方式,使其能在欧盟区以高品质的基础建设与社会服务,搭配相对低廉的劳力成本
,进行恶性竞争,维持经济龙头的地位。注3
这正是近年来德国产业在台湾人的视野中始终被呈现为稳健之模范生的来龙去脉,尽管它
总是被简化翻译成人品神话:“德国人天性严谨、踏实、勤奋”、或是教育神话:“德国
人重视适性教育、不求名次”。
劳动市场弹性化的同义词,即是劳工的孤立化,并与工会组织脱节;各工会的会员数平均
减少三成,原本生猛的工会也逐渐失去与资方谈判的实力,市场转为资方市场。劳资失衡
的效应具现化了全球化资本主义发展的典型悖反:经济成长与就业机会增加的幸福承诺,
吊诡地兑现为贫富差距的加剧与中产阶级的穷忙。
基本工资法对工会而言,是迫于情势不得不牺牲自主、转而求助于国家官僚体系的结果;
而对于推动此法案的政治势力(社民党、绿党、左翼党)而言,则是重整旗鼓的历史性尝
试:在业已无力阻挡经济去管制化(Deregulierung)之浪潮的局势下,国家权力是否还
有余地介入经济分配、社会国是否能避免泡沫化为财团代理者的命运。
然而,亡羊补牢毕竟无法回避任何体制内改革的格局都会遭遇的瓶颈。
▎爆米花当薪水
该法案上路后,资方人事成本平均将剧增20~30%,“天性严谨、踏实、勤奋”而富创新力
的德国资方们必然极力规避或外化额外增加的人事支出。一月初就传出,纽伦堡有家大型
影城准备对员工发放餐饮兑换券以替代应调涨的工资,在一则以“爆米花当薪水”为标题
的报导里,该影城澄清,那只是考虑中的方案而已。随后几个月,透过媒体的追踪,乃揭
露了各种远比爆米花更精巧的资方对策,以及劳工委屈妥协的实情注4:
责任制,解决一切
从事旅馆清洁的迷你工作者K女士,被交付超量的工作,每天须在6小时内打扫完多至9间
的客房,其中最大的豪华客房将近70坪。为了赶工,她甚至无暇做好基本的身体防护。而
超时工作的部分,也当然不会被如实登录——帐面上的时薪9.55欧元,超出法定基本工资
1块有余,但实际平均下来只有6.5欧元。
一个薪水,各自表述
迷你工作者P女士担任超市店员,基本工资法上路前后的薪水虽然不变,约每月408欧元,
但意义大不相同:原先每月工作52小时,时薪7.8块;现在合约上议定的工时则被删减到
48小时,时薪正好8.5块——已符合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不变的还有平均每月超时工作
的40个钟点,依然无法被登录。
请大家共体时艰
餐厅服务员工作时喝的茶水不再是免费提供、动物饲育员的轮休日被排到公定假日上、面
包师的额外补贴款被删除......等。
“无薪钟点”才是诺贝尔奖级的伟大发明
雇主可以合法不为工作中的待机时间支付工资,因而待机时间也不受基本工资法的规范。
出租车司机等待客人、货运驾驶在高速公路上塞车、甚至在仓储区排队等候别车装卸货等
情况,都被某些雇主扩大定义为待机时间,以平衡基本工资法上路后所增加的人事支出。
秒领秒退
一向因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普遍超时而饱受社会批评的屠宰业,在依新法加薪的同时,另
要求员工支付刀具清理费、防护手套费与其清洁费......等。怎么领到的,就怎么退回去

要不要就一起走体制外
重度劳力需求的低薪工作,例如农场、工地、屠宰场,原本就是东南欧劳力被人蛇集团诱
入德国打黑工的重点领域。基本工资法生效的这一年,正好也是难民潮大量涌入德国的一
年,对资方而言,这无异于天上掉下来的一座廉价劳力宝山。难民的德语能力与社会资源
都处于绝对弱势,因而在工作上更容易遭受非法待遇。雇主也往往以难民需要额外的职训
为由,擅自将难民工作定义为“试用╱实习”并拒发薪资。最近,在基本工资法上路一年
的检讨声中,资方团体提议难民劳工的实习期间应被列为例外,不该适用时薪8.5欧元的
标准,此建议获得执政党基民盟(CDU / CSU)的支持,正在与以社民党、绿党、左翼党
为主的反对立场进行辩论中。注5
人们或许会认为,上述案例中的劳工们也要为其处境负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好好培
养自己的“竞争力”,以致于只能从事待遇苛刻的工作。然而,且让我们把焦点放在被剥
削得最严重的迷你工作者上:根据德国工会联合会(DGB)的近期调查,以及《时代周报
》的报导,完全只能依靠迷你工作来维持生计的工作者中,有220万人从专科学校毕业、
近28万人拥有大学以上学历;换言之,51%的迷你工作者都拥有德国优质之“适性教育”
的高等认证——看来它不只强调让德国孩子“输在起跑点”,有时还会让他们长大后继续
输在钟点费上。
▎批著资本皮的基本工资法
且让我们放下“竞争力”、“原力”这类科幻修辞,也放下“无良”、“自私”、“惯老
板”之类用来谴责资方的道德词汇,从以下角度去理解引入基本工资法作为体制内改革的
限制:
相较于数十年前西、北欧各国设定基本工资的背景,德国今年引入的基本工资法,几乎已
经可以被视为完全不同的概念。其立意虽然秉持社会主义的精神,追求更公平的经济分配
与更符合社会正义的劳工待遇,但实际运作起来却吊诡地更像是资本主义的策略。
基本工资的概念往往必须用资本主义的逻辑和语言来自我证成:
“藉著”追求经济公平与社会正义,将会提高国民所得而增加消费力、带动经济成长、让
本地产业更有竞争力、扩大就业机会......等。
基本工资法的引入,并没有触碰任何深层结构改造的问题,其效应也因此注定要被资本的
逻辑所收纳与理解,格式化为投资获利之计算里的新增变项:“额外的人事成本”(除了
薪资一项外,还包含强制登录与申报的行政成本),并且在经过精算后往往仍能被准确地
规避、转嫁或外部化。我们看到,为雇主提供针对基本工资之策略的法律顾问、风险顾问
服务,在德国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连该法上路的本身都带来了新商机!),违法或游走
法律边缘之手段的考量,被翻译成专业又客观中立的风险管理语言。注6所有这些都只证
实了一件事——资本始终与我们同在。
当“上有政策”,如果人们能轻易预料到,并且规划出“下有对策”的各种可能性,那么
就表示,这个社会实质上没有因那项政策而改变多少。这也是基本工资法上路后,大规模
的剥削依然绕个弯继续发生的理由。
不只如此,恐怕人们还必须担忧,基本工资法反而造成部分劳工更加弱势的可能性。
▎官僚科层怪兽
前文已指出,该法案代表着工会团体将协商薪资之自主权的一部分交给国家代理;相较于
过去不同领域的工会能保持动能,依照工作处境的变化而弹性地与资方进行协商,全国适
用的法定基本工资就显得死板,而无法细腻地回应不同工作处境的差异。对资方而言,面
对死板的官僚科层规范也是更有利的,因为它可以完美地被当作风险成本计算的对象来处
理,而不像劳工力量那般是活生生的、会感受、会质疑、会随时抗争的对象。
反对基本工资法的意见领袖,基民盟的国会议员Carsten Linnemann批评该法造出一只“
官僚科层怪兽”(Bürokratiemonster),因为它为资方带来可怕的行政成本;或许在另
一个意义上,它对劳方而言,恐怕也同样是一只官僚科层怪兽——一只原先该由公民团体
(Zivilgesellschaft / civil society)来运作的行动力量被体制化、规格化后所出现
的怪兽。它所掠夺的,是让孤立的劳工们(尤其是派遣工与迷你工作者)在将来彼此连结
并展现力量的可能性。
雇主规避人事成本的各式手段,让劳工无力举证之余,还在帐面上获得了法律的背书,并
且被政治势力视为政绩,这是令许多劳工实际上比基本工资法实施前更感无力的理由。孤
立无助的劳工,唯一的选择只有继续保持孤立、成为剥削结构中的共犯——为了保住工作
而妥协、维持和谐,才是个人避免麻烦、能付出最少心力成本维持生计的明智方案。学者
的研究指出,在面对稽查时,劳工经常帮雇主圆谎:“我们没有工作太久,因为我们中午
休息了四小时”、“我不是工作,我只是在帮忙”、“老板去买菜,我只是帮他看个店”
......等等。
透过此一共犯的陷阱,资本的运作正在形塑它所需要之劳工的新面貌(人们称之为“就业
市场的趋势”):为了承受资方外部化的成本,例如人事、保险、行政......等成本,劳
工必须自我规训为在身体、家庭与社会关系方面都具有高度弹性的劳力供应者;在绝大多
数的情况下,“弹性”才是“竞争力”的真实定义,它往往体现在要求劳工╱雇员要能“
吃苦耐劳”、“勇于接受挑战”、“乐于沟通”、“有心学习”之类内容模糊不确定的人
品修辞上,传达的福音只有一个:“请随时准备好配合我们现在已有的、以及现在还没想
到的各种撙节策略”。根据伦敦政经学院著名社会学家桑内特(Richard Sennett)的见
解,新型资本主义(即全球化资本主义)的文化就体现为宣扬弹性的工作伦理。注7
此一工作伦理所必然伴随着的超时工作,经常让德国的迷你工作者们在身体、家庭与社会
成本透支的心力交瘁下,根本无法再兼另一份工作,因而继续深陷依赖既有工作、无力抗
争又无法摆脱当共犯的陷阱。
全球化资本主义下的工作伦理,本质上是制造贫穷的工作伦理。
面对全球化资本主义,所有简洁的答案,例如工资规范、工时规范、保险规范、就业规范
等,都不得不在一条曲折的道路上被实践。
▎基本工资法是胜利了,尽管...
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德国实施基本工资法时崎岖又阴暗的一面;事实上,它总的来说还是
成功的,并且也为劳动市场带来不少良好效应。在实施满周年的现在,推动阵营中的社民
党、绿党与工联会都提前宣布了该法的胜利:
新法实施之初,德东地区的平均薪资即成长了9.3%;到了第二季,全国迷你工作者的薪资
成长了5%;至第三季,全国领取社会救济的劳工减少了10.4%。这些数据都远优于以往数
年,并且,薪资水准还持续看涨......
尽管这只是帐面统计,而至今仍经常看到有媒体揭发黑工与非法剥削的新闻;并且尽管就
在不久前的圣诞节前夕,德国资方联合会(BDA)严拒了工联会继续调涨时薪的提议,BDA
会长表示:即使调升到时薪9欧元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有目共睹的是,最受争议的迷你工作减少了约20万个职缺。支持基本工资法的声音认为,
这是因为引入最低工资规范后,这些迷你工作都因加薪而突破月薪450欧元的上限,被升
级成附带社会保险的兼职工作了......
尽管仍有批评的声音将之解释为,那是由于强制登录的行政成本让雇主无法负担,因而取
消了这些职缺。
由于引入基本工资法,2015年就业人数大幅增加了(70万人)、消费力提升的速度来到历
史新高(薪资增加2.5%、通膨率则降到了0.1%)、世界美好了、可以喝啤酒看足球了
......
尽管同一阵营的队友《时代周报》一拳打脸说:这本来就是过去几年来德国经济复苏的趋
势,在成长曲线表上,根本看不到引入基本工资规范后有发生任何变化。
尽管在景气复苏的同时,德国贫富差距也已来到了30年来的历史新高,并仍持续扩大中。
尽管、尽管、尽管。尽管人们对基本工资法之“胜利”的诠释,必须如此曲曲折折,工联
会、社民党、绿党的联盟,都还是太需要这场胜利。
因为人们或许都太累了,因为这是一个时时要求人们创新、发展可能性、但却到处充满倦
怠的社会。就像Wilhelm Genazino笔下为《不幸年代里的小幸福》(Das Glück in glü
cksfernen Zeiten)拉开序幕的场景中,下班时刻的夕阳下(嗯,看来他们没超时工作)
,户外咖啡座里的聒噪、疲倦、以及美丽。或许人们都已累到无法去想像资本体制以外的
可能性了。
▎备注
注1:
早在数年前,德国多数邦就已自行制订实施邦内适用的基本工资法,然而在2013年被欧洲
法院判定违反欧盟法,随后工会与支持政党乃转而提案制订全国适用的基本工资法。
注2:
“迷你工作”(der Minijob)指比兼职工作更轻量的工作位置,月薪上限为450欧元,并
且有别于全职与兼职工作,雇主不必为迷你工作者负担社会保险费用。
注3:
社会国的体制为求生存,却由社会民主党亲手葬送其原则,此一历史的讽刺,让社民党内
部分裂,坚持社会主义立场者出走,后来与其他势力合流成当今的左翼党(Die Linke)

注4:
案例1至4,参考资料:《时代周报》(2015.03.19);案例5参考资料:《日报》(
2015.12.04);案例6参考资料:《时代周报》(2015.11.23)以及《日报》(
2015.11.25)。
注5:
对于基本工资法保障的对象,资方尚且能以各种对策,或合法、或非法、或游走于灰色地
带,尽可能缩减人事成本;那么,就更遑论被排除于基本工资法适用范围的对象了。该法
最具争议的部分之一,即是限制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工,在重新受雇后六个月内不适用最低
工资的标准。此一反映着对长期失业者之工作能力的歧视的条款,有可能被资方利用,藉
著聘满六个月即解雇的方式,让长期失业者陷于失业与重新被剥削的恶性循环中。对此,
目前尚无媒体进行系统性的追查,只能持续保持关注。
注6:
参考资料:《时代周报》(2015.03.19)。
注7:
延伸阅读:Richard Sennett, The Culture of the New Capitalism. New Haven /
London: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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