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称日本未获得与他国同等的集体自卫权
http://zh.cn.nikkei.com/politicsaeconomy/politicsasociety/10142-20140714.html
2014/07/14
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7月14日上午在首相安倍晋三和相关阁僚出席的情况下,就解禁
集体自卫权一事进行了集中审议。安倍在会议中强调称,并非获得与其他国家同等的集体
自卫权,列举了“(根据)攻击发起国的意图”等5个判断是否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标准。
关于中东霍尔木兹海峡遭到布放水雷之际等的扫雷活动,即使在停战前,如果符合新的武
力行使三原则,日本就可以参加。
安倍指出,“允许日本拥有与各国相同的集体自卫权等超出了以往政府见解的基本逻辑
,在现行宪法框架下,很难采用允许行使武力的解释”。为了进一步扩大可以行使武力的
范围,“需要修改宪法”。
关于行使条件,内阁法制局局长横畠裕介表示,“明显会产生与我国遭受武力攻击的情
况同样严重且重大的损害”。
安倍作为设想的案例,列举了“在我国附近发生武力攻击,通过攻击发起国的言行等判
断,如果不尽快加以制止,我国有可能遭受武力攻击的情况”。
具体而言,将根据(1)攻击发起国的意图和能力、(2)事态的发生地点、(3)规模、状态
和演变、(4)本国受战火波及的可能性以及(5)国民可能遭受牺牲的严重性和重大性等作出
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