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有尊严的离去 屠图吁安乐死立法

楼主: sayuki (sayuki)   2014-07-14 07:19:27
有尊严的离去 屠图吁安乐死立法
http://news.msn.com.tw/news3785739.aspx
【台湾醒报记者赖义中综合报导】“我愿将心力投注在让人死得有尊严的事上。”诺贝尔
和平奖得主、南非圣公会大主教屠图最近为文向世界表明,他不愿以人工方式延长自己的
生命,而希望能凭依自己的意愿,以有尊严的方式死去。为此,他也呼吁南非和全人类敞
开心胸、接受安乐死合法化,让受折磨者能与挚爱之人道别后安然离世。
高龄82岁的屠图过去致力废除南非种族隔离政策,也是已故精神领袖曼德拉的好友。他12
日投书英国《观察家报》表示,无论举办铺张的葬礼,或是以人工方式延长将死之人的寿
命,都是资源的浪费,因为金钱应该花费在活着的人身上。
屠图鼓励人们提早写下生前遗嘱,因为死亡随时可能到来,提早透露对后事的安排,反而
能让家人和医师轻松许多。
他也援引法国医师波梅森协助安乐死遭告,最终获判无罪的案例,强调安乐死有法律的基
础,且近来世界各国社会相继探讨安乐死合法化议题,显示人类在临终前,应有拒绝活着
及假手他人死去的权利。
以下为屠图投书全文:
我们迫切需要有尊严的死亡─我支持安乐死
即使在我做教牧关顾这些年来,我也从未有过这份陪伴他人死亡的“特权”。我曾到过开
普顿的圣路克收容所、探视走至人生尽头的同事,我也看到他们获得完善的照护─但我从
未目睹过任何人逝世的瞬间。
有人问我,为何把目睹那一瞬间的权利比作“特权”,因为在我的信念中,那是奇蹟的一
刻,是新生,也是回归生命根源,与造物主相遇的时刻。某种程度而言,死亡和诞生是一
样的,都转换到了新的生命。我自己在此时此刻,也接近了旅程的终点。
【谈死亡非禁忌】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人终需一死,因为地球无法同时养活我们和数
以百万计的祖先,我们必须为未出世者让出路来。既然如此,谈论死亡就不应是禁忌。人
类应该要以体面的方式死去,对我来说,就是能和那些曾在我生命中留下足迹的人好好聊
聊,然后静谧地安息。也就是说,要有机会和我们所爱的人道别,可能的话,最好是在家
里。
最近我和我的小女儿姆芙谈到我的愿望,关于仪式的部分,引用哪首赞美诗,还有由谁来
主持。我希望能够在约翰尼斯堡的圣玛莉大教堂安息,那是我生命中至关重要之处,我在
那里受封为执事,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都在那儿发生。我也希望能够火葬,虽然有些人不
太喜欢这个想法,不过我希望我的骨灰能被葬在开普顿的圣乔治大教堂中。
【丧葬一切从简】 我不太喜欢有些非洲的传统,像是将遗照转面向墙、从卧房中清出家
具,然后在房内放张草蓆、让女性在上面陪个几天,我希望轮到我的时候能跳过这些传统
。我发现很多人办葬礼却弄得一身是债,只为购买昂贵的棺材,或是要屠宰他们根本付不
起的牲畜。
为此,我想竖立个简朴的典范,我的棺材要够简单,用一般的木料制成,提把用绳子做就
行,丧宴不要铺张,如果非杀牲畜不可的话,不需要太大的动物,绵羊或山羊就足够了;
我的墓碑也要从简。这不只是基于能否负担的问题,而是我真切地希望,钱应该花在活着
的人身上。
这让我导向了另一个问题,也就是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当死亡到来,生命的品质和尊严从
哪来?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近年我慢慢理解到,我并不想用人工的方法来延长寿命,当
你得用机器来维持呼吸时,就得问问自己这是不是你要的生命品质,还有钱要不要这样花
的问题。对某些人来说,这可能还不大容易。
【钱花在活人身上】 可是,为什么要延长将死之人的生命?为什么要这样花钱呢?这笔
费用若能提供给怀胎十月的孕妇,或是迫切需要器官移植的年轻人,反而更有意义。钱应
该要花在那些生命伊始,或是正迎来大好时光的人身上。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意见,无关
我的教会。
南非政府对待马迪巴(曼德拉的族名)的方式就是非常不体面的。政府举行国葬时,透过
电视转播可以看到总统祖马、副总统拉马弗沙和马迪巴一起出现,但马迪巴已经不在了,
他说不了话,也没有意识,这就是轻蔑了马迪巴的尊严。
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放声谈论死亡。根据一份2008年所做的调查,有3分之2以上的英国医
生表示,难以和病患讨论临终照护事宜。过去的医者不仅治病,也助人减缓死亡的压力,
20世纪的训练却忽略了后者的重要。
【临终前表明愿望】 我们可能在任何年龄迎接死亡。我们愈清楚表明自己在临终时的愿
望,我们所爱的人和医师的压力也就愈轻松。我也慢慢了解为何要订立生前遗嘱,因为我
不愿接受人工喂食,或仰赖呼吸器─我不要人们拼尽一切努力,只为了延续我这条生命。
生前遗嘱也有社会面的好处。在美国威斯康辛州的拉克罗斯地区,那里的医生已经努力了
好几十年,鼓励成年人写下生前遗嘱,其中一项好处是说明存款的去处,不论是要给家庭
、政府或医院;另一项好处是,早些谈论这件事,反而似乎能安定人心并延长寿命─不然
要怎么解释拉克罗斯的平均余命,比其他地区都还要高?
最近也有人问我,如果患了绝症,导致生命品质急遽退化,我会希望怎么做?今年我特别
关注因协助安乐死、而吃上官司的法国医师波梅森,外界最初认为他会遭到重判,但有几
位见证者,也包括死者家属,写信支持医师,认为他是满怀慈悲的。波梅森最终被宣判无
罪,连英国的最高法院最近也裁决禁止安乐死与人权牴触。
【选择死亡的权利】 南非的法律还未能体现宪法遵奉的人权和尊严价值,这点我们要检
讨,因为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也有着类似的故事。在经过多发性神经纤维瘤折磨28年后,
克雷格‧修奈格佛已不认为他的生命还有任何品质可言,他的手术次数多到无法再承担,
但却找不到任何合法的方式让自己死去。
2009年9月1日的深夜,他一口气吞下12粒安眠药,然后在头上套了2层塑胶袋,用橡皮筋
绑住;隔天早上,双亲发现他冰冷的遗体。克雷格希望能一边听着他最爱的音乐,一边在
挚爱双亲的怀抱中,借由他人帮助而合法死去,是我们的法律,否决了他和他的家庭应享
有的尊严。
我也开始懂得如何措辞,以避免触及这个议题的敏感处。“安乐死”的负面意涵太重,“
自杀”被认为是仓促、草率的死去,背后可能伴随着心理上的不稳定。克雷格的想法就十
分清楚,他要拥有死亡的自决权和尊严。
有些人认为安宁照护,包括施打镇静剂止痛,就已足够让病人以比较轻松的方式迎接死亡
;有些人则认为若安宁照护效果够好,安乐死就非必要,患者不需要再要求以合法的方式
施打“致命药”,但克雷格的状况就非如此。同样的,也有人主张自主权和意识至上─如
果能神智清楚的和所爱之人相拥,那又何必走入麻醉的意识迷雾中?
【生命再自然不过】 我这一生何其幸运,能为活着的尊严尽心尽力,但现在我希望将心
力投入到让人死得有尊严。生命诚可贵,但绝非不计代价。我很明白自己不愿再久活,因
为我注重的是生命品质,有些人则可能愿意接受安宁照护。没错,我知道自己说出想在协
助下死去这种话,会让很多人感到沮丧,其实我并不在乎的。
7月18日是曼德拉日,届时我们会缅怀这位历史的伟人;同日在伦敦,英国上议院则会举
行《法康纳爵士法案》的第2场听证会,辩论安乐死应否合法化;在美国奥瑞冈州、华盛
顿州、加拿大魁北克、荷兰和瑞士均已踏出了第一步。我们引以为傲、得来不易的这部南
非宪法,也应该为有尊严死去的临终愿望,提供法律上的基础。
在非洲大陆上,到了老年才死去确实是项特权,因为至爱之人早逝的悲伤,我们再熟悉不
过,是战争、暴力、爱滋和各种社经疾病带走了这些生命。我们的社会需要转换思维、要
思考、要质问生命究竟为何物?而死亡不也是生命中再自然不过的一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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