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禁穆斯林面纱 欧洲法院支持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4-07-03 09:53:20
1.媒体来源:台湾醒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法禁穆斯林面纱 欧洲法院支持
台湾醒报 – 2014年7月2日 下午6:09
【台湾醒报记者方家敏综合报导】法国政府禁止穆斯林在公开场合著蒙面长袍,引发不少
人权团体与穆斯林的反弹,认为此禁令严重歧视伊斯兰文化而告上欧洲人权法院,但人权
法院1日宣判法国胜诉,认为穆斯林面纱无助社会融合与个人地位的确立价值,且穆斯林
服饰有多种选择,此一禁令未违反宗教自由。
现代伊斯兰文化对女性贞洁有强烈要求,认为遮掩肌肤、头发是保守、纯洁的象征。只有
眼睛部位可透过薄纱透视的长袍“布卡”(Burka),虽在沙漠地区生存有实用性功能外
,却也被批评是对可兰经的过度解释,夸大父权。
【法政府严禁面纱】 法国政府2004年针对公立学校的学生颁布头巾(hijab)禁令,此外
也禁止基督教的大型十字架、犹太教的小圆帽等一切与宗教相关的符号与装束。这是因为
法国公立学校推行世俗主义,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他们希望学生能够不要受到宗教偏见及
单一思维影响,树立学生对宗教的中立观念,往后人们可更自主的选择宗教信仰。
2011年法国政府颁行布卡(Burka)禁令,所有公共场合皆不允许穿戴,这是基于政教分
离(laïcité)概念,虽保有民众私下的宗教信仰完全自由,但不能让宗教介入政治与
社会发展,因此严格排除公共场合中呈现的宗教色彩。
依法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公共场合如:公共运输系统、医院、街道等地都禁止穿着完全蒙
面的布卡与只露出眼睛的尼卡布(Niqab),违者将处150欧元(合新台币6180元)。若家
中男性强制女性穿戴面纱,也可能会被罚3万欧元(合123万元台币),或一年监禁。但反
对者认为,此法案让穆斯林受到歧视、迫害,违反宗教自由,甚至引起对立与分裂。
【判决引发反弹】 据《半岛电视台》报导,欧洲人权法院1日宣判法国政府胜诉,面纱禁
令维持原判决,因法官认定此禁令并不违反宗教自由。判决书指出,伊斯兰传统中除了布
卡、尼卡布外,仍有其他服饰选择;且一旦蒙面等于摧毁个人的社会地位,也不利法国社
会的种族融合,甚至可能危害社会安全。此一判决遭到国际人权组织的大力反弹,认为这
无疑是歧视穆斯林女性。
法国穆斯林人口约500至600万人,为欧洲最多,但绝大部分来自法属北非或西非殖民地,
因此戴面纱情况并不普遍。BBC指出,除了法国外,比利时、荷兰,及西班牙、意大利的
部分城市针对伊斯兰女性也有类似禁令;英国政府虽无强制规定,但学术机构可要求学生
遵照学校的服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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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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