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个彩虹国度!卢森堡通过同性婚姻法
http://news.msn.com.tw/news3753870.aspx
新头壳newtalk2014.06.19 郑凯榕/编译报导
卢森堡议会18日以压倒性多数赞成,通过同性婚姻以及同性婚伴侣认养子女的相关法案,
将于明年首度开始施行。卢森堡正式成为第17个通过同性婚姻法的国家。
根据日本共同通信社19日布鲁塞尔报导,欧洲从2001年荷兰成为第1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
家开始,法国、英国最近也成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
根据英国《独立报》(The Independent)18日报导,卢森堡议会周三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
同性婚姻以及相关认养子女法案。
卢森堡这个欧洲内陆国家的众议院(Chamber of Deputies),以56:4压倒性的票数通过同
性婚姻及相关法案,并于来年初施行。
卢森堡绿党国会议员洛斯黑特(Viviane Loschetter)表示,“同性恋应该和异性恋一样,
享有相同的权利。”
她说,“有了这部法律,我们不会抛弃轻忽我们社会所珍视的所有价值。”
洛斯黒特认为,“我们所做的,是将相同的权利赋予给同性恋者。我们正式承认早已存在
的一种形式的关系。”
“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组织的“LGBT权利计画”的倡议主任迪特里希
(Boris Dittrich)高度赞扬卢森堡的这项决定。
迪特里希表示,“这对于卢森堡来说,是令人欢欣的一天,对于那些支持所有人均享有相
同权利的朋友来说也是,这无关乎他们的性倾向或者是性别认同。”
迪特里希说,“这部法律将使在卢森堡的男同志、女同志可与他们心爱的人结婚,并将加
强卢森堡国内每个人在平等与免受歧视的基本人权。”
根据《粉红新闻》(Pink News)报导,唯一4名投下反对票的国会议员,分别是右翼政党─
“选择民主改革党”(Alternative Democratic Reform Party)包含瑞丁(Roy Reding)在
内的3位国会议员,以及1名与“基督教社会人民党”意见相左、背离投票的议员。
瑞丁表示,“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制度‘婚姻’,已然毁坏。”
卢森堡首相贝特(Xavier Bettel)宣布,他将于2013年国会大选时推广说明这项立法。
卢森堡现在加入另外16国,已经正式立法承认同性婚姻,包括:荷兰、巴西、新西兰、南
非、英国,以及美国的19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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