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检署今天(16日)发布新闻稿,指林智勇在前年6月间驾驶奥迪自小客车行经宜兰
县宜兰市大福路某处时,自撞路旁电线杆、水泥护栏,致车身严重毁损,因自撞事故非理
赔范围。
宜兰地方检察署共同指挥宜兰县调查站侦办宜兰市代表会主席林智勇、司机陈男及林智勇
服务处人员邓男等3人,涉嫌以假车祸诈领保险金未遂案,经检察官勾稽相关事证,认林
智勇等3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全案侦查终结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宣
告褫夺公权7年。
宜兰地检署今天(16日)发布新闻稿,指林智勇在前年6月间驾驶奥迪自小客车行经宜兰
县宜兰市大福路某处时,自撞路旁电线杆、水泥护栏,致车身严重毁损,因自撞事故非理
赔范围。
而林智勇担任主席的公务配车有投保包含任意汽车第三人责任险、汽车超额责任保险等,
第三人车损部分最高理赔金额高达1050万元。林智勇为图谋保险理赔140万1777元,遂萌
生诈领保险金之犯意。
据检方调查,先由林智勇驾驶所有奥迪车至宜兰县宜兰市大福路1段265号对面,陈男则主
席公务配车搭载邓男跟随至林智勇座车后方,制造公务配车追撞奥迪车假象,再向警方报
案。
警员据报到场处理时,因陈男驾照已被吊销,无法申请保险理赔,乃由邓男向警员谎称其
为主席公务配车驾驶人,因为超车不慎而撞击奥迪车。待陈男取得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
记联单,即据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发觉异常,经检调追查才发现这起涉诈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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